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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0478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武自然资行罚字〔2025〕第29号

当事人:武定万翔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296787498162

法定代表人:安福杰

住址: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猫街镇汤郎村罗斯冲

根据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移交线索,武定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于2025年 7月11日对武定万翔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厂房一案立案调查。经查 ,你单位未经批准于2008年11月开始逐年非法占用猫街镇汤郎村委会小汤郎村民小组集体土地32660.49㎡(48.97)在猫街镇汤郎村委会罗斯冲建设万翔矿业有限公司厂房和其他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武定万翔矿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武定万翔矿业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委托书;

3.武定万翔矿业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现场照片;

5.询问笔录;

6.现场勘测记录;

7.测绘技术报告;

8.武定万翔矿业有限公司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我局已于2025年11月19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你单位于2025年11月24日提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的申请,未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也未提出听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云国土资〔2010〕288号)第三部分有数量设定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罚款)规则中“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并处罚款的,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处以非法占用的非耕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2)处以非法占用耕地每平方米20元以下的罚款。(3)处以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标准进行罚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没收万翔矿业有限公司33673.15㎡(50.48亩)土地上建设的全部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详见楚雄金牛测绘有限公司《测绘技术报告》〔楚金牛【2025】第CXJN00031号〕);并对武定万翔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32660.49㎡(48.97)建设用地,处以耕地每平方米11元、非耕地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即耕地4703.73㎡×11元/㎡=51741.03元,非耕地27956.76㎡×5元/㎡=139783.8元,总计191524.83元,大写壹拾玖万壹仟伍佰贰拾肆元捌角叁分。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本决定送达当事人,15日内缴清罚款,15日后按罚款每日3%的滞纳金计算。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 ,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 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武定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 , 不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 , 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机关地址:武定县狮山镇罗婺路4号

邮政编码:651600

行政机关联系人:赵文斌、张正富

联系电话:0878-6034909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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