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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0331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办字〔2019〕48号)文件精神,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是武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武定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8、贯彻国家和省、州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10、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14、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8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与草原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与科技产业股、规划财务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

3、武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4、武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

5、武定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6、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武定县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纳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6个单位不独立核算统一由我部门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持续筑牢生态安全绿色屏障上下功夫出成效。一是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二是不断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三是不断健全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机制。持续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

2、在持续擦亮绿美武定绿色底色上下功夫出成效。一是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充分利用退化林修复、人工造林、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二是持续推进绿美武定建设。加强林木良种培育,大力发展林木种苗事业,为绿美武定建设提供苗木保障。积极推广种植乡土树种武定榕(鸡嗉子树),不断提高县内苗木自给率及乡土树种使用率。三是持续营造全民植绿氛围。

3、在持续推进绿色产业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出成效。一是聚焦富民林草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林草资源优势,在现有核桃47.14万亩、板栗14.57万亩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核桃、板栗为主的富民经济林等重点林草产业。二是聚焦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拓展林下经济发展经验和做法,依托绿水青山发展林下经济,在适合区域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多种发展模式融合,做强做大“林鸡”“林菌”“林花”“林药”林下种养殖产业,让群众挣钱顾家两不误,在家门口实现增收致富。三是聚焦林下经济经营权证颁发进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6,617,221.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17,221.19元,占总收入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294,693.50元,增长36.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120,793.50元,增长38.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26,100.00元,下降89.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生态护林员补助等部分项目资金由主管部门直接兑付,收入未分拨到乡镇,故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7,169,060.89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9,338.86元,占总支出的14.38%;项目支出66,069,722.03元,占总支出的85.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94,366.07元,增长24.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9,374.98元,下降5.53%;项目支出增加16,043,741.05元,增长32.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生态护林员补助等部分项目资金收入未分拨到乡镇,由主管部门直接兑付,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99,338.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89,148.26元,占基本支出的91.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0,190.60元,占基本支出的8.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069,722.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9,324.69元。

1.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6,291,667.00元,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

2.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控专项资金50,000.00元,用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控;

3.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专项经费2,660,422.08元,用于开展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支出;

4.草原生态修复资金751,330.91元,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

5.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12,650,340.00元,用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偿;

6.林草综合业务专项资金2,324,247.91元,用于开展林草综合业务专项支出;

7.森林资源培育资金954,223.00元,用于开展长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及植被恢复造林项目支出;

8.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7,200.00元,用于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支出;

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5,973,513.92元,用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

10.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399,654.58元,用于开展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

11.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38,059.00元,用于开展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1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179,125.76元,用于支出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

13.贷款贴息项目资金369,937.87元,用于国土绿化贷款贴息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69,060.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443,201.78元,增长27.08%,完成年初预算的540.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9,26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及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783,352.7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8,877.12元,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9,704.40元,死亡抚恤147,33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7,74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完成年初预算的96.5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72,461.15元,事业单位医疗273,083.5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9,792.3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41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469,65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森林保护修复等,其中:生态保护26,291,667.0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751,330.91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77,200.00元,森林管护349,458.05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5,731,69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6%,完成年初预算的436.2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及补植补造、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贷款贴息、退耕还林还草、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及草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7,537,835.5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24,247.91元,森林资源培育954,223.00元,森林资源管理2,310,964.03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5,973,513.92元,贷款贴息369,937.87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993,446.79元,退耕还林还草12,650,34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38,059.00元,农业保险费补贴2,179,125.7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4,4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完成年初预算的95.4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按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支出644,49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6,20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6%。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等方面的支出406,207.79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842.00元,决算为429,84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300.19元,下降28.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385,923.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78%,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842.00元,决算为43,917.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22%,完成年初预算的48.8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5,725.07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156.00元,增长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268.88元,增长34.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917.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1,268.88元,增长34.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842.00元,支出决算为429,84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300.19元,下降28.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385,923.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842.00元,决算为43,91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营造林、森林管护、森林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项目、森林资源监测、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营造林、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天保工程、退耕还林项目、森林资源监测、生态效益补偿、营造林、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及上级林草系统与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林草重点项目实施、重点工作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190.60元,比上年增加166,801.64元,增长22.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人员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相关使用情况如下:办公费151,556.32元,水费9,600.00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27,008.00元,差旅费92,678.00元,会议费8,980.00元,培训费8,975.00元,公务接待费43,917.70元,工会经费105,701.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923.90元,其他交通费用104,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2,492,934.56元,其中,流动资产3,401,833.53元,固定资产9,091,101.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25,338.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88,505.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6,270.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2,665.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6,270.2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6,270.2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301111


附件【附件1.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5102411400085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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