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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0267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900376301000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依规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组织、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发展规划,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村(居)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以及有关政府派出机关设立、合并、撤销、更名、管辖范围确定和变更的有关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图组织编制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门牌编制及住宅小区的命名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道路、桥梁等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全县婚俗改革。根据省、市民政部门授权承办有关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服务规范,推进全县殡葬改革。组织、指导殡葬监督执法工作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国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标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有关救助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组织实施国家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政策法规、标准。健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组织实施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全县慈善活动,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和4个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社会救助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规划财务股。

我单位4个下属事业单位为:武定县殡仪馆、县殡葬服务中心、县救助站、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其中武定县殡仪馆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武定县一级主管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兜底保障工作。2024112月纳入农村低保保障10,21516,437人(与已脱贫人口重合10,919人),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5,677.73万元;城市低保纳入4,3847,001人,发放城市低保保障金3,530.72万元。

2.特困供养人员。全县共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971人(其中集中供养485人,分散供养486人),发放供养金1,432.5万元。

3.困难临时救助。112月共为4,689人次城镇和农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11.39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其中:因病救助2,424人次,救助资金487.62万元;因突发事件救助186人次,救助资金35.43万元;因教育救助257人次,救助资金41.7万元。

(二)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

1.老龄工作。一是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全县11 个乡镇卫生院与各乡镇敬老院通过签订协议开展了合作。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三家,开设老年病科两家,共设老年床位123张,占比达67%。二是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工作,20241-12月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654本。

2.养老服务工作。一是2024112月,全县通过“一卡通”服务平台累计发放高龄津贴63,136人次,发放高龄津贴资金327.16万元;二是202419月,全县通过“一卡通”服务平台,累计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3,521人次,发放服务补贴资金67.695万元。

3.“五小”工程。深入开展农村养老小食堂、小药箱、小家政、小代办、小热线“五小”工程,为留守、空巢、独居老人提供全方位关怀切,切实解决特殊困难老人吃饭难、出行难、看病难、办事难等问题。1-12月共建成 88 个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点,累计提供就餐服务达72,799人次,提供小药箱服务33,768人次、小家政服务5,883人次、小代办62,111人次、小热线 57,575人次,通过“五小”工程持续推进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与。

(三)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工作

1.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惠民政策。20241-12月,符合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91,954人次,共发放补助金772.92万元 

2.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1-12我县死亡2,050人,火化遗体2,044具,入公墓安葬2,002盒;审核火化补助895.53万元,其中发放火化补助179.35万元,惠及1,247户群众。

3.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目前全县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89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49.89万元。

4.开展婚姻登记窗口工作。截止1231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窗口办理婚姻登记2,136对,其中:结婚登记1,373对,补领结婚登记241对,离婚登记476对,补发离婚证46人。

(四)社会组织慈善管理工作

1.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截至202412月全县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登记共有86个,其中社会团体6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4个。认真开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争取到云南省四川商会、云南贝兴尔经贸有限公司对武定县的帮扶并向武定县捐赠价值308万的新科技医疗设备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14台。

2.福利彩票工作。全县2024年度福利彩票销售任务为3,170万元,20241-12月总销售额为3,254.68万元,完成销售任务的102.67%

(五)项目建设工作

1.新建武定县老年护理院,项目占地面积25.06亩,总建筑面积35,627.51平方米,设置床位434张。估算总投资1.02亿元,已全部移交委托县兴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目前,1栋、2栋和3A楼和B楼主体已封顶,工程总体完成投资7,500万元,全部项目建设计划20253月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是实施敬老院消防设施达标。实施完成白路、万德等2个敬老院消防设施达标工程建设。完成狮山镇九厂村委会和金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加快实施总投资390万元的插甸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77,698,51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598,510.00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86,222.00元,下降0.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913,778.00元,增长15.5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其他收入减少25,600,000.00元,下降99.61%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收到县财政拨入的武定县老年养护院建设资金25,600,000.00元,计入其他收入,今年收到20,000,000.00元计入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2,001,073.92元。其中:基本支出6,281,360.10元,占总支出的3.65%;项目支出165,719,713.82元,占总支出的96.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992,132.03元,下降6.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49,831.33元,下降13.14%;项目支出减少11,042,300.70元,下降6.2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导致人员工资和人员经费较上年下降415150.54元,2,023退休人员中有两人亡故支付死亡抚恤金,2024年死亡抚恤金支出减少413418.20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老年福利项目支出3,618,480.00元,支出减少26,106,920.00元,老年护理院项目建设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81,360.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49,943.58元,占基本支出的93.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1,416.52元,占基本支出的6.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719,713.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两案”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经费21,120.00元,主要用于“两案人员”生活补助;

2.第三季度擂台赛奖励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经费4,719,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经费2,76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老年人福利补贴项目经费1,509,930.00元,主要用于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困难老年人生活护理补贴;

6.水利水电伤残民工生活补助项目经费184,355.00元,主要用于发放水利水电伤残民工和企业回乡水利民工人员的生活补助;

7.稳增长促发展一季度奖励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

8.武定县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经费2,645,587.43元,主要用于老年护理院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403,438.0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2%。与上年相比减少208,458.21元,下降0.14%,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722,30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5%,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841,568.5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320.25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52,452.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559,00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90,026.9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8,465.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6,405.29元;死亡抚恤19,826.70元;伤残抚恤341,755.00元;儿童福利1,586,900.00元;老年福利3,618,480.00元;殡葬费2,589,000.00元;养老服务3,354,412.57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7,487,63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9,279,000.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8,603,770.00元;临时救助支出5,958,484.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7,330.3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300,000.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4,965,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武财债〔2,024242024年第二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持武定县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0,年初预算时无法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6,96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完成年初预算的89.9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85,157.38元,事业单位医疗101,217.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6,807.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8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有2人退休,保险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4,1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完成年初预算的90.77%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344,17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有2人退休,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970.00元,决算为47,9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93.00元,下降51.1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70.00元,决算为7,90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50%,完成年初预算的34.4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4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93.00元,下降71.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093.00元,下降71.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970.00元,支出决算为47,9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93.00元,下降51.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2,970.00元,决算为7,9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基层减负精神上级检查工作次数减少,接待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安排杜绝铺张浪费,一切从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及严控接待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00元,下降42.86%;较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93.00元,下降71.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093.00元,下降71.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93.00元,减少51.12%,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基层减负精神上级检查工作次数减少,接待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安排杜绝铺张浪费,一切从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及接待标准,2024年度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省、州、乡镇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9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工作和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416.52元,比上年减少1,797.00元,下降0.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逐年递减。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使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武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2,101,257.68元,其中,流动资产18,479,958.29元,固定资产12,885,677.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35,621.4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50,619.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

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900376301111


附件【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0032642093.xlsx
附件【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2025102003202316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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