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376300101000
武定县殡仪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殡仪馆的主要职能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2)在民政局领导下,负责制定业务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的开展。(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秉公、诚信办事,做好各班组职工岗位工作考核。(4)认真贯彻上级各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殡仪馆的工作要求, 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坚持原则,按章办事, 团结带领全体员工做好殡仪服务工作,尽心尽职做好遗体接运、遗体整容、遗体冷藏、遗体告别仪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仪服务工作。(5)接待丧属要耐心细致,热情周到,做到百问不烦,贫富无欺,一视同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丧属要求,使丧属满意。(6)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班组安全用电、安全用油、行车安全、防事故工作。(7)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8)完成县级各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做好全县殡仪服务工作:做好遗体接运、遗体整容、遗体冷藏、遗体告别仪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仪服务工作。武定县殡仪馆位于狮山镇香水社区龙节湾,距离县城1.6公里,人才、设备齐全,是县级唯一的一个殡仪馆,领导班子健全,服务水平优秀。殡仪接运车辆6辆,火化炉3台。担负着个全县11个乡镇的殡仪服务工作任务。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殡仪馆2022年末人员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事业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武定县殡仪馆无明确车辆和劳务派遣人员编制,实有在用专业殡仪作业业务用车6辆,劳务派遣人员22人。
我单位共设置设7个内设机构,具体为:馆长室、办公室、财务室、工会、接运小组、火化小组、服务销售小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殡仪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殡仪馆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在编实有车辆为业务用车,不属于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武定县殡仪馆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预算“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故2022年度《“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殡仪馆2022年度收入合计4,988,979.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213.94元,占总收入的16.1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3,821,390元,占总收入的76.6%;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60,375.73元,占总收入的7.2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76,523.04元,增长311.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446.15元,下降8.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3,487,439元,增长1,044.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59,530.19元,增长42,520.78%。 增长原因是上年度殡仪馆重建,业务无法开展,2022年正常开展业务,所以经营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殡仪馆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975,033.51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589.67元,占总支出的29.37%;项目支出19,500元,占总支出的0.4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2,787,943.84元,占总支出的70.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15,664.68元,增长215.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5,266.39元,增长20.08%;项目支出增加19,50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2,500,898.29元,增长871.2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增长原因是上年度殡仪馆重建,业务无法开展,2022年正常开展业务,所以经营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殡仪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7213.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8998.98元,占基本支出的99%;工会经费、退休职工办公经费等8,214.96元,占基本支出的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殡仪馆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19,5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购买殡仪馆运输车辆尾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殡仪馆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713.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8%。与上年相比减少50,946.15元,下降5.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因殡仪馆处于重建阶段无法正常开展业务,2022年正式启用开展全年业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73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77,896.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14.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20.00元资本性支出195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292.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337.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955.5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68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45,689.76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殡仪馆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因2022年度没有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故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没有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故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殡仪馆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定县殡仪馆资产总额4693916.02元,其中,流动资产2,172,074.77元,固定资产2,223,630.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98,210.5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8,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8,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158,614.7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861,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203,91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2021年度武定县殡仪馆重建项目的实施,从2020年9月份至2021年12月24日暂停遗体火化业务,阶段性的承接遗体接运任务,总体上无法正常提高殡仪服务。为广大治丧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殡仪服务。2022年度为正常开展殡仪服务工作。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3763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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