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500000
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五)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第二部分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5-1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预算05-2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预算12表)
十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预算13表)
十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预算14表)
二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预算15表)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6表)
二十二、部门基础数据表(预算17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预算18表)
二十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一(预算19表)
二十五、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二(预算20表)
第三部分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3.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4.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司法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办(警务办)9个股室。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狮山司法所、高桥司法所、猫街司法所、白路司法所、东坡司法所、田心司法所、插甸司法所、发窝司法所、万德司法所、己衣司法所、环洲司法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秘书股在县司法局,无编制人员,具体工作事务由司法局机关调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局党组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提升、大转变、大发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政治觉悟。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人民调解定纷止争。建立健全乡镇、村(居)调委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二是法治宣传多点发力。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等“三单一书”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狮山镇红土田社区、猫街镇永泉村、田心乡田心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乌龙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基地。配合省司法厅在猫街镇搭建“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大讲堂”,把猫街村委会建成“云南省‘八五’普法工作联系点”。 在全州率先建成悟尼格村董贵榕法律明白人个人工作室。三是法律援助惠民生。建立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36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实体平台,在15个重点行业部门中挂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为136个村(社区)配备“乡村法务通”机器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每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办结各类公证事项近500件,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
3.坚持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推动特殊人群管控更加规范。一是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初步完成“智慧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严格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坚决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着力提高安置帮教水平。实行随时排查,一季一清制度,积极探索和完善对重点对象的防控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帮,不失控。
4.坚持高位推进专项行动,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目标,坚决做到主动排查、主动化解、源头防范、应调尽调,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4.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4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4.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4.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4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4.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8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46万元,主要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2040601行政运行754.83万元,主要用于本县司法局机关(含各乡镇司法所)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3.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53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缴纳2023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4.2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9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8.9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本级财力共安排支出994.8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860.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87.54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71.42万元,奖金支出15.62万元,绩效工资支出129.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4.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8.9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6.49万元,其中,办公费21.25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维修(护)费1.85万元,租赁费1.5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手续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4.85万元,劳务费11.00万元,工会经费17.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67万元,其中退休费23.42万元,生活补助4.2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5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0万元,较上年增加1.70万元,增长19.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64人次。
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业务量都比上年有所增加,情况也更加繁琐,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尽量压减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降低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5万元,较上年增加1.85万元,增长48.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较上年增加1.85万元,增48.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在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的情况下,职能增加,公务用车使用人次增加,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尽量压减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降低接待费用。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在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后,需要接待的公务活动事项增加。司法行政工作临时性重要工作任务增加,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尽量压减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降低接待费用。
(五)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994.88万元。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1007.34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2.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退休人员,固基本支出减少。
我县大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
(六)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项目支出无预算。2022年项目支出无预算。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减少小专项经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因我县可用财力有限,年初无财力安排重点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专项补助,故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待年终根据上级专项补助和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再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6.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21.2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维修(护)费1.85万元,租赁费1.5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手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4.85万元,劳务费11.00万元,工会经费17.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定县司法局资产总额968.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79万元,固定资产916.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6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资金23.22万元。分别是公务用车保险费0.55万元,公务用车加油费1.3万元,印刷服务2万元,维修服务1.85万元,保洁服务5.76万元,保安服务11.76万元。
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2023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因此不涉及评价结果,我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不断建立健全完善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附:武定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预算表1-20)
武定县司法局
2023年2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500111
上一条:武定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下一条: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