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12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武定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政法委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序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入推进平安武定、法治武定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属于正科级单位,内设7个办公室。
机构设置情况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42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2021年总收入420.74万元,比2020年总收入542.86万元减少122.12万元,下降22.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12万元,下降22.49%。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减少项目经费支出;二是上级专款在去年的基础上大幅度减少,且年初预算的部分项目经费指标因县级财政困难未下达;三是2021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42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10万元,占总支出的80.63%;项目支出82.16万元,占总支出的19.37%。与上年对比:2021年支出424.26万元,比2020年支出557.45万元减少133.19万元,下降23.89%;2021年基本支出342.10万元,比2020年基本支出403.13万元减少61.03万元,下降15.14%;2021年项目支出82.16万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154.32万元减少72.16万元,下降46.76%。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为确保“三保”支出,压减了项目支出;二是上级专款在去年的基础上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10万元,比2020年基本支出403.13万元减少61.03万元,下降15.14%。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基本支出有所下降。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1.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8%。
2020年、2021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对比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数
|
上年支出数
|
增减数
|
增减%
|
办公费
|
20,645.22
|
53,076.88
|
-32,431.66
|
-61.10%
|
水 费
|
2,908.00
|
3,500.00
|
-592
|
-16.91%
|
电 费
|
4,500.00
|
3,500.00
|
1,000.00
|
28.57%
|
邮电费
|
5,028.00
|
5,015.00
|
13
|
0.26%
|
差旅费
|
29,750.00
|
20,356.00
|
9,394.00
|
46.15%
|
维修(护)费
|
7,815.00
|
|
7,815.00
|
─
|
会议费
|
8,565.00
|
|
8,565.00
|
─
|
培训费
|
9,470.00
|
|
9,470.00
|
─
|
劳务费
|
63,732.53
|
2,250.12
|
61,482.41
|
2732.41%
|
工会经费
|
58,363.14
|
57,023.56
|
1,339.58
|
2.35%
|
其他交通费用
|
142,350.00
|
142,550.00
|
-200
|
-0.14%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600.00
|
|
3,600.00
|
─
|
合 计
|
356,726.89
|
287,271.56
|
69,455.33
|
24.18%
|
备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三公经费”中单独说明。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16万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154.32万元减少72.16万元,下降46.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剔除非必要项目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项目支出有所下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3.农林水支出1.08万元,用于开展移民搬迁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20年的552.52万元减少129.34万元,下降23.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剔除非必要项目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按照部门职责履行特定的专项业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工会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214.1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0.65万元、项目支出78.08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6%,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3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2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3.4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42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54万元,完成预算的85.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0万元,完成预算的7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预算的9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里面含有向上争取资金项目中的“三公”经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7万元,下降4.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0万元,下降2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2万元,增长36.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虽然新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三方评估等工作,但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下乡开展工作的次数较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不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故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也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0万元,占55.04%;公务接待费支出3.84万元,占44.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重点地区治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政法综治维稳等工作接待上级和各乡镇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5万元,与上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30.79万元增加9.86万元,增长32.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与上年度相比,增长幅度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公务接待、差旅费、车改补贴、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41.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8万元,固定资产123.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2020年161.50万元减少20.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7万元,划拨车辆1辆,账面原值21.68万元。
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 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41.06
|
17.38
|
123.68
|
|
29.98
|
|
93.70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21601111
上一条:武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下一条: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