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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五)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二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十三、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一
二十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二
第三部分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中共武定县委、武定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审批工作。
13、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务服务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内设13个内设机构、老干部管理股和下属武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要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武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股)、宣传股、老干部管理股、武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应对疫情影响,把“稳就业”摆在更突出位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年内发放企业稳岗返还补贴资金88户359.94万元,惠及参保职工2806人。二是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各类专场招聘会逐一取消。大力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就业通”,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发布用工岗位31443个,其中省外岗位19591个、省内岗位8583个、州内岗位3269个;举办网络招聘3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31443,参加网络招聘2562人。成立了红土田易地扶贫搬迁点和金沙社区移民搬迁点“就业创业服务站”,下拨服务站创建工作经费10万元,建立了搬迁点群众就业帮扶的长效机制。三是突出抓实抓好重点群体就业。针对高校毕业生,继续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就业计划”,针对下岗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和农转城人员,落实好就业帮扶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30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0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01人,登记失业率2.92%,控制在州下达指标范围内。四是切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开展抓“双创”稳就业专项行动,用足用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各类人才、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发展升级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完成“贷免扶补”扶持创业158户2370万元,完成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26户1890万元,共发放贷款284户4260万元。五是就业培训有效开展。根据市场需求、群众需求和产业需求,重点突出对扶贫易地搬迁点、移民搬迁点、重点地区群体、贫困地区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工作。全县农村劳动力培训3.91万人次,其中培训贫困劳动力2.46万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7768人次。六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继续加大省外转移输出力度,加强以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为重点的区域劳务协作,提高规模化、组织化输出程度。截至目前,完成有组织点对点劳务输出16批次573人,组织化输出5000多人。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1万人,其中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0.58万人。累计实现转移就业11.8万人次,转移就业率达76.6%;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6万人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73%。七是贯彻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截至目前,发放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560人35.04万元;兑付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1627人107.9万元;创建扶贫车间22个,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1911人,其中吸纳贫困劳动力249人,兑付奖补资金33.72万元;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2145人,1-6月每人每月发放补贴500元,7月起每人每月发放补贴800元,全年发放补贴1537.9万元;年内兑付劳务经纪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154人46200元;兑付省内外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1875人126万元,省外务工交通费补助242人16.39万元,外出务工奖补1355人84.65万元。
2、注重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一是继续深化社保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持续做好“中人”待遇平稳过渡工作。推进落实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出台了《武定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全面启动实施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二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对中小企业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实施精准扩面。截至12月底,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8956人,其中在职人员参保6125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参保7886人,其中在职人员5852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8213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79720人;工伤保险参保18895人;失业保险参保6648人。三是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累计为全县参保企业、单位减免社会保险缴费负担4602.37万元,其中:执行降费政策减轻养老保险缴费2565.34万元,工伤保险0.68万元,失业保险130.86万元;执行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减轻养老保险缴费1148.47万元、工伤保险252.53万元,失业保险504.49万元。四是严格防控基金运行风险。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分析和处理机制,提高非现场监督能力,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全过程监管,努力防范和化解风险,严防基金流失,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全年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20324万元,支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28249万元。五是做细做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广使用“云南人社12333”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人脸识别进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自助确认工作。完成370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整理及移交工作。六是积极落实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完成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信息筛查比对,做好人员标识,建好台账,完成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作,为符合条件的1499名贫困人口、6175名低保人员、267名五保对象按100元档次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79.41万元;为988名重度残疾人按200元档次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19.76万元;为3021名正常缴费的三、四级残疾人发放100元的缴费补贴30.21万元。
3、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人才人事工作。一是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工作。年内新增录用事业人员203人,其中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人才7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人,转聘4人,配合教体、卫健部门做好专项招聘91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定向招聘事业人员13名,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2人,退伍军人安置13人。二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完成2019年度各类人员统计和年度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执行奖惩制度。落实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认真做好2020年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相关工作。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管理、正常晋升职务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更新201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库。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继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4、聚焦根治欠薪目标,注重防控劳动关系风险。一是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行为,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发放宣传单4600多份,各成员单位在全县范围内悬挂宣传布标37条,电子屏宣传显示53块,开展现场宣传17场次,咨询人数1300多人次。二是切实抓好治欠保支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法治手段根治欠薪顽疾,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如期实现。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继续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信息网上申报备案。四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能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争议处理效能。五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察与专项检查,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和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落实“黑名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以及治欠保支通报等制度,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年内督促30个工程项目累计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69.55万元,57个工程项目退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93万元;对10个工程项目进行缓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交金额495.83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余额3047.47万元,应急周转金100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10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名。在职实有4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7人,财政部分供养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4.38万元,比2020年增加75.9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多增加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项目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精准扶贫专项经费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4.38万元,比2020年增加75.9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多增加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项目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精准扶贫专项经费项目。其中:本年收入1194.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4.38万元(本级财力954.56万元,专项收入239.82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4.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56万元,占总支出的79.92%,与上年对比减少6.67%。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结构变化,行政人员减少一人,事业人员增加一人,二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招考录用后,基本支出减少预算,三是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没有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39.82万元,占总支出的20.08%,与上年对比增加6.7%,主要原因分析是与上年相比多增加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项目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精准扶贫专项经费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101.行政运行:655.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3.5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发放。
2080106.就业事务管理: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精准扶贫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1.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152.00万元,主要用于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62.82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创业担保贷款的利息。
2210201.住房公积金:47.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55.71万元(基本支出755.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2.96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23.15万元,奖金122.65万元,绩效工资17.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81万元,住房公积金47.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5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8.57万元(基本支出73.57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其中,办公费9.40万元,印刷费3.50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0.56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差旅费10.28万元,维修(护)费1.16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劳务费13.50万元,工会费7.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36万元(单位职工交通补贴)。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5.28万元(基本支出125.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退休费21.77万元,生活补助103.51万元(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生活补助93.19万元,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10.32万元)。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52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2万元),其中,原国有企业改制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52万元。
对企业补助62.82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2.82万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62.8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900人次,接待费开支2.5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我县大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基本支出规模,减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0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五)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954.56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968.4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3.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结构变化,行政人员减少一人,事业人员增加一人。二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招考录用后,基本支出减少预算。三是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从301工资福利支出中的津贴补贴科目放到了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其他交通费用科目。
我县大力加强收支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
(六)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239.82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15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89.8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多增加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项目62.82万元,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精准扶贫专项经费项目20万元,2021年武定县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维护专项经费5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局围绕人社事业发展的核心指标体系,分别从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预算执行效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及制度措施的保障程度、资产管理的有效性、部门职责职能的履行效果、效益等方面健全完善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一)2021年原国有企业改制人员社会保险专项补助资金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全面贯彻落实州第八次党代会、州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兼顾好不同社会阶层的具体利益,做好新形势下原国有改制企业的有关工作,事关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帮扶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负担。支持帮扶从事灵活就业的原国有企业改制企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当年晚最低缴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女年不满40周岁,男年不满45周岁的补贴40%;女年满40周岁不满45周岁,男年满45周岁不满50周岁的补贴50%;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的补贴60%。
按照原国有企业改制人员社会保险专项补助有关文件要求,对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新招用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人承担。
(二)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补助资金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保障稳就业相关工作,有效缓解个人创业就业与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资金困难等问题。
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
对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98.57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29.4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人均公用经费比2020年增加了2440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放到了行政运行中的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其中:办公费9.4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0.56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0.28万元,维修(护)费1.16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劳务费13.5万元,工会费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672.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12万元,在建工程7万元,固定资产1461.53万元。固定资产一是车辆数量1辆,价值37.86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157个,价值154.85万元;三是房屋构筑物5394.71平方米,价值1197.30万元,四是专用设备2台,价值0.32万元,五是家具用具12套,价值71.20万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2021年原国有企业改制人员社会保险专项补助资金
(一) 项目名称
2021年原国有企业改制人员社会保险专项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1、《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楚雄州原国有改制企业有关工作的意见》(楚字〔2012〕28号);
2、《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贯彻执行楚字〔2012〕28号文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问题政策解答的通知》;
3、《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实施社会保险补助的通知》(楚人社发〔2012〕7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329015179103W
地址:武定县狮山镇北片区静云街6号
联系电话:0878-8712572
法人代表:刘东宇
(四)项目基本概况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全面贯彻落实州第八次党代会、州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兼顾好不同社会阶层的具体利益,做好新形势下原国有改制企业的有关工作,事关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五) 项目实施内容
帮扶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负担。支持帮扶从事灵活就业的原国有企业改制企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当年晚最低缴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女年不满40周岁,男年不满45周岁的补贴40%;女年满40周岁不满45周岁,男年满45周岁不满50周岁的补贴50%;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的补贴60%。
(六) 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52万元,用于原国有企业改制人员社会保险专项补助。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原国有企业改制人员社会保险专项补助有关文件要求,对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新招用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人承担。
(八)项目实施成效
以促进社会就业为根本,实施社会保险补贴为核心,以不断完善低保、救助、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原国有企业的有关工作,努力帮助困难人员、促进社会和谐,巩固改革发展成果。
二、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补助资金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1、《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文件的通知》(楚财金〔2020〕18号);
2、《云南省财政厅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金〔2020〕39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329015179103W
地址:武定县狮山镇北片区静云街6号
联系电话:0878-8712572
法人代表:刘东宇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保障稳就业相关工作,有效缓解个人创业就业与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资金困难等问题。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
(七) 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62.82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
(八)项目实施计划
对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按照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履行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审核职责加强创业担保贷款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贷后复审。
附: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24)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331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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