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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0407015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7日

武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500000

武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五)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武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二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十三、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一

二十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二

第三部分 武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武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3.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4.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5号)和《武定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定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局机关设立了9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办(警务办)。乡(镇)设11个司法所,主要承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管理以县司法局为主,乡(镇)人民政府为辅。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综合执法、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通过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合理、规范、效率。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3.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分析研判机制,坚持通过开展入矫教育培训、每月集中教育、个别谈话教育、个别训诫教育的方式高强度、高密度的开展教育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落实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定位手环替代定位手机工作,力争2021年对全县符合条件的重点人员实施手环定位监管。在司法所推广配备“指纹+人脸”识别考勤机,力争2021年对全县100%的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信息签到。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增强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村一级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优势,力争将矛盾纠纷“发现在当地、控制在萌芽状态、不出村”,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努力将纠纷解决在基层。5.持续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强化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畅通绿色通道,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水平和群众满意度。6.加强法治武定建设。加大对全县各单位、乡镇的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确保更多的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7.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使普法工作常态化。结合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抓好新时期重点普法宣传。整合全县各类新媒体普法资源,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以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为载体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72人,行政人员43人,事业人员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7人,财政部分供养25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0.71万元,比2020年增加19.3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0.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0.71万元,比2020年增加19.3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增加。其中:本年收入980.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0.71万元(本级财力980.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0.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7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增资。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40601行政运行794.66万元;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9.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3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1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7.4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本级财力共安排支出980.71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839.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81.24万元,津贴补贴支出312万元,奖金支出125.5万元,绩效工资支出7.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7.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8.63万元,其中,办公费36.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1.08万元,邮电费4.7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1.28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7.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22.47万元,其中退休费19.2万元,生活补助3.2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在上年基础上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86人次,接待费开支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数无变化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在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后,需要接待的公务活动事项增加。二是司法行政工作临时性重要工作任务增加,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尽量压减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降低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无变化;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在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的情况下,职能增加,公务用车使用人次增加,二是我局现有的1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都在10年以上,维修维护费增加。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尽量压减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降低接待费用。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0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在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后,需要接待的公务活动事项增加。司法行政工作临时性重要工作任务增加,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尽量压减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降低接待费用。

(五)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980.71万元,比上年增加19.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费标准提高,政策性增加改革性补贴工资及综合绩效奖励金。

我县大力加强收支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

(六)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我部门项目支出无预算。2020年项目支出无预算。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减少小专项经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我县可用财力有限,年初无财力安排重点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专项补助,故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待年终根据上级专项补助和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再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18.63万元,比2020年增加3.1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36.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1.08万元,邮电费4.7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1.28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7.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资产总额958.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80万元,固定资产886.21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738.39万元,车辆数量1辆,价值2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0.82万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武定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2021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因此不涉及评价结果,我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不断建立健全完善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附:武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24)

武定县司法局

2021年3月3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500111


附件【武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40203251997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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