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128301000
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2.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3.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4.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地情开发利用。至2019年12月10日止,向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发行2部《武定县志》79部、《魅力武定——武定县情读本》50本;继续发行《武定年鉴》(2017、2018)的工作;做好县人大、司法局等单位和个人查阅地方志资料服务。做好《武定县人大志》(2003~2017)的审稿及《武定狮子山志》(~2018)、《环州村志》(~2018)的编纂指导。
2.《武定年鉴》(2019)编辑。一是及早安排,研究并报请县委办、县政府办1月初下发关于报送年鉴稿件材料的通知;二是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年鉴撰稿人进行指导;三是按年鉴篇目、内容将年鉴编纂责任到人,分块负责收集汇总纂写;四是实行岗位编辑责任制,将各部类编辑责任落实到单位在岗上班的3人,明确责任。10月份《武定年鉴》(2019)出版发行。
3.收集编报武定县情。2019年,武定县志办为《云南年鉴》(2019)“州县市概况”纂写提供“武定县概况” 1万2千余字、彩色图片21幅;为《楚雄州年鉴》(2019)撰写提供武定县资料1万4千余字及22幅彩色照片;撰写报送信息上报40余则,其中《方志楚雄》微信号上刊有6则、《武定信息》《武定手机报》和《武定应急广播》也有部分使用。
4.收集《武定年鉴》(2020)大事•要闻和上级各级领导视察武定文字资料。利用所关注的各种微信号、《今日头条》、县乡(镇)编发的各类信息及简报收集了《武定年鉴》(2020)大事•要闻和上级各级领导视察武定文字资料300余条10万多字,以及收集了武定特事、大事的文字上万字和部分图片资料,为2020年上报省州年鉴和编辑《武定年鉴》(2020)提前做好未雨绸缪。
5.服务中心。一是扶贫工作下派1名领导驻村,定期开展“扶贫日”活动,下拨1.9万元经费,全办为15户贫困户捐款2075元购买15份月饼,5名干部为贫困户“四有五净”捐款9000元,捐款扶贫保605元;二是交叉检查验收环州乡他贞村委会121户农村危房改造;三是派出1名干部先后参加项目稽查及宗教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四是完成38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
6.整改落实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对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对强化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建设、党支部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力度、执行民主集中制意识、对干部职工日常从严管理,以及强化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到位力度,进一步深入乡镇和修志编鉴部门调查研究工作,加强执行公务接待、严格财务管理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好省委巡视组对武定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所查找出来问题均整改落实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15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比上年159.03万元减少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均0万元,与上年一致。本年减少收入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2月起我办有1名在职干部退休,需支付的在职干部薪酬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15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1万元,占总支出的77.68%;项目支出35.32万元,占总支出的22.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收入比2018年的159.03万元减少5.12万元,支出比2018年的151.25万元增加6.98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上年未能支出的《武定年鉴》(2018)编纂出版费。具体支出方面:基本支出比上年147.03万元减少24.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2月起我办1名在职干部退休需要支出的薪酬减少等;项目支出比上年2.22万元增加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武定年鉴》(2018)未支出的编纂出版经费12万元和《武定年鉴》(2019)编纂出版经费12万元以及提前支付《武定狮子山志》(~2018)《环州村志》(~2018)2部“乡土”志书的争取出版书号费6万元,从而支出经费明显加大。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支出一致,均为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91万元,比上年度147.03万元减少支出24.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2月起1名在职干部退休需要支出的薪酬减少等。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32万元。与上年4.22万元增加支出31.1万元,与2018年支出相比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武定年鉴》(2018)未支出的编纂出版经费12万元和《武定年鉴》(2019)编纂出版经费12万元以及提前支付《武定狮子山志》(~2018)《环州村志》(~2018)2部“乡土”志书的争取出版书号费6万元,从而项目支出经费明显加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2018版的《武定年鉴》虽在2018年10月出版发行,但出版书号和印刷经费在2018年12月底财政才给予拨款,难于在2018年内形成支出,故在2019年初才能支付;二是支付2019年10月出版发行的《武定年鉴》(2019)编纂出版费12万元;三是为及早争取到《武定狮子山志》(~2018)和《环州村志》(~2018)2部“乡土”志书的出版书号费,按与云南人民出版社签订的该2部“乡土”志书出版合同2019年底拨付给云南人民出版社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49.25万元对比增加8.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版《武定年鉴》编纂出版费用在2019年内支出,故增加本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离休人员的经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改革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2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22.5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具体公务接待中,始终继续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3.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23.0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更加严格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指导检查调研工作以及我办扶贫挂钩联系点人员出来县城办事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4万元,与上年支出10.7万元对比减少支出1.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进一步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27.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9万元,固定资产18.4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7.88 |
9.39 |
18.49 |
|
|
|
18.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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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但我单位本年度不存在资本性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但我单位2019年度只涉及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但我单位2019年度只涉及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2018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指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为雇员或公职人员提供补充养老保险的总称,具体的就是在国家统一监督、指导下,仅限于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由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共同缴费组成养老保险费,以符合事业单位工作性质、公职人员的职业特点,为公职人员提供退休收入保障的养老金保险制度。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我单位主要是《武定年鉴》(2018)《武定年鉴》(2019)出版发行支出和《武定狮子山志》(~2018)《环州村志》(~2018)2部“乡土”志书的争取出版书号费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我单位只涉及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28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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