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841401000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负责综合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品牌建设和质量强县战略。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武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产(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合力攻坚,市场主体培育卓有成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两证整合”登记制度,继续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全面推行简易注销改革。截至12月20日,全县净增各类市场主体2121户,其中企业173户,个体工商户1951,完成目标任务的132.56%。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17344户,其中内资企业479户,私营企业282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1户,个体工商户13391户。
2. 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全力维护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互联网+民生保障”,结合省州机构改革,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及物价、知识产权的“12315、12365、12331、12330、12358”五大投诉举报热线整合成“12315”,形成“一口”统一受理,使消费权益受理处置更加便捷有效。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整合“12315”投诉执线,加强12315消费投诉站和联络站建设,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至目前共受理消费举报投诉1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2万元,查处并办结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33件。
3. 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4. 质量监管不断加强。开展质量专项整治,强化对农资、建材、儿童玩具、增塑剂、电动自行车、“地条钢”、儿童用品、防护用品、安全帽等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车辆22台次,检查门店258个。每季度对重点生产企业进行一次许可证证后巡查,严把质量主体责任关。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热镀锌钢管、PE塑管、普通硅酸盐水泥、电线、电缆,混凝土输水管、车用气、柴油、切墙砖等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样86个批次,检验合格率为96.8%。
5. 质量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与管理,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配镜店等计量监督检查,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开展认证乱象检查,共检查企业35户,检查3C认证产品儿童玩具77件,电视机152台、洗衣机255台、电饭煲288台。开展2019年计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共检查计量器具789台件,开展民用三表专项检查、烟叶站烟叶收购计量器具的监督检定,共监督检定计量器具65台。同时推进计量惠民工程,免费为对农贸市场、野生菌市场、水果摊点使用的秤412台进行免费检定,组织对商场、超市、药店的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现场检定158台,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接受咨询55人次。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检查,备案老标准电动自行车461台。
6. 严抓食品安全监管。严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监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7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2049户次。完成食品安全保障32场次,有效保障了13800余人饮食安全。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食品国抽50批次,省抽72批次,自行组织县级抽检377批次。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示52期。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的890家,实施率100%,其中中型以上餐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为100%。年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1次,有效地提高我县及各职能部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7. 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1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8台次,检查药品使用单位168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03个,检查城乡集贸市场18个,农村便民药柜46个。认真落实“三项监测”工作,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4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4例、化妆品22例。落实药械监督性抽验工作,共完成药品抽验46批次,完成率109.5%,抽检不合格药品1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7.8%,完成3个批次的医疗器械、1个批次国抽化妆品抽样任务。积极推进“农村便民药柜”建设,共设置的“农村便民药柜”114个,完成率101.8%。组织开展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培训人数885人,对110名药品从业人员核发《药品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8. 严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坚持以商场超市、酒店、旅游景区、建筑工地等场所为重点区域,以电梯、危化品储存、锅炉、燃气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为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516家,检查特种设备1127台(次),发现安全隐患26个,下达指令书17份,整改达标26个。报废注销特种设备40台,清理数据70个,淘汰燃煤锅炉20台。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我局协同县政府、华润燃气公司及相部门开展管道泄漏事故应急演练1次,参加人数120余人。
9. 加强价格监督和知识产权保护。全年共查处价格咨询、举报12件,查处率100%;查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件,申请专利10项,授权21项;年内新申请商标65件,注册商标100件,全县累计有效注册商标657件;接受群众价格、知识产权咨询30余人次,发放知识产权宣传材料650份。
10. 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开展打击传销、走私贩私、商标侵权及广告违法经营行为。开展无照经营、红盾护农、扫黄打非、非法集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散装成品油、强制性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等综合整治。共排查P2P网贷平台机构3家,涉及28家借款企业(已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办10家),排查移送县扫黑除恶线索8件,办理县扫黑办交办线索4件,州市场监管局交办线索2件。查办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23件,其中食品案件57件,药品案件12件,医疗器械案件10件,无证无照案件37件,产品质量案件5件,特种设备案件2件,商标案件1件,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行政单位是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84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3.01万元,占总收入的98.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25万元,占总收入的1.31%。
2019年收入1,847.27万元,比去年收入1764.77万元增长4.67%,其中:财政拨款1,823.01万元,比去年1742.52万元增长4.62%,其他收入24.25万元,比去年22.25万元增长8.99%。2019年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补发2017综合绩效奖118.19万元;本年新增退休5人,增加退休费5.88万元,增加职业年金11.8万元;本年调出6人、辞退1人、退休5人,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6.32万元,减少人员经费45.25万元;项目资金增加6.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万元,增减相抵后总收入还是比上年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8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8.81万元,占总支出的93.58%;项目支出119.28万元,占总支出的6.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9年支出1858.1万元,比上年支出1868.21万元下降0.54%,其中:基本支出1738.81万元,比上年支出1637.42万元增长6.19%,项目支出119.28万元,比上年支出230.79万元下降48.32%。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正常增资和补发2017年综合绩效奖而比上年增长,项目支出中2018年列支上年结转的食品安全快检车项目资金和监管所食品检设备购置支出,而造成2019年项目支出比2018年下降,项目支出减少的数额比基本支出增加数大造成总支出还是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8.81万元。比上年支出1637.42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补发2017年综合绩效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28万元。比上年支出230.79万元下降48.32%。主要原因是:2018年列支上年结转的食品安全快检车项目资金和监管所食品检设备购置支出,而造成2019年支出比2018年下降,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68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广告监管、网络交易监管等的日常监管工作支出;
2.市场监督管理专项70.0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安全抽检、食品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快检车尾款支付、州级食品安全抽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HACCP体系认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3.市场监管执法2.12万元,主要用于查办各类案件工作支出;
4.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2.0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支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
5.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0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安全日常监管支出;
6.创业担保贷款贴息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3.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与上年支出1854.55万元对比,减少11.29万元,下降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列支上年结转的食品安全快检车项目资金和监管所食品检设备购置支出,而造成2019年项目支出比2018年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3%。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是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离退休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我局开展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等重大公共卫生事务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8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5万元,支出决算为5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8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15万元,完成预算的29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25.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年初预算批复的“三公”经费只包括本年公用经费内的年初预算数,而用上级补助资金支出数并未包含在内,根据武财建[2017]55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2019年我局支付了40%的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费18.66万元,此项支出是用2017年结转的上级专款支出,并没有列入年初预算,2、年末用非税补助收入购车1辆15万元,并未列入年初预算,3、由于扶贫工作任务繁重,各项工作业务量都有所增加,情况也更加得杂,各项监管业务工作日益繁重,下乡次数增加,车辆运行经费比年初预算增加。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相比,节约幅度较大。由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长幅度超过了公务接待下降的幅度,“三公”经费支出总体还是比年初预算增长。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71万元,下降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88万元,增长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万元,下降58.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规范接待工作,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15万元,占94.32%;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占5.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3.66万元,购置车辆2辆。我局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和车辆编制情况,本年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15万元;中央财政下达我局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食品安全快检车)1辆经费预算,本年我局购车1辆,支付购车款18.6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4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9年上级来人指导、检查、调研工作等正常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14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43万元对比,增加了38.71万元,增长30.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末财政拨入非税补助收入在本年列支,增大了本年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9年机关正常运行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566.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31万元,固定资产410.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7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16.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8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553.17平方米,账面原值224.9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19.4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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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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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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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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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66.78 |
155.31 |
180.48 |
72.32 |
157.84 |
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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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84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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