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0801000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政府工作组成部门,是政府管理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参谋助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6.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贯彻执行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研究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举办民族会街及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综治维稳宣传月、科普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民科学素质、统战工作和民族团结网络知识竞答活动。
二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取得新发展。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主题,进一步推广实施“专项资金引领、民贸企业扶持、合作社补充、示范户带动”的“四轮驱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模式。2019年我县争取民族宗教系统项目32个,补助资金1346万元,先后4次组织召开了2019年度民族宗教系统项目实施方案县级专家评审会议,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严格评审。除5个项目91万元资金留在我局账户组织实施外,其余27个项目1255万元资金均已及时下达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包括20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和1个特色村寨),并已组织实施。
三是提升民族事务服务能力展现新风采。协同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民族人才培养、民族教育、民族文化和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
四是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助推精准脱贫。局机关9名干部职工与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局长带头、班子成员带队,每月至少住村开展2次以上入户调查及帮扶活动。召开局挂包帮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三职”会议15场次,召开群众会议21场次,进村入户走访座谈7场次,开展“帮扶日”活动10场次。积极向上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31万元,加大对自期村委会脱贫攻坚的扶持力度,主要解决村民小组村间道路硬化、公厕、垃圾池、太阳能路灯、党员活动室、篮球场、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
五是全力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安排2名干部职工全力投入移民搬迁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由我局联系的白马口一组19户库区旧房移交,西和移民安置点接房,完成任务数的100%。其中,有12户移民搬迁户的建房补助全部兑现完毕。目前,我局认真履行县级包保联系服务单位的“保姆式”服务职责,持续把“与联系服务的移民户一日一见面”的规定动作做细做实,尽力帮助联系户解决建房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6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9收入566.94万元,比上年427.4万元,增收139.54万元,增32.65%;收入增加主要是县级追加信教地区重点村组太阳能安装项目100万元,追加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经费15.72万元、民族学会工作经费10万元、教堂修缮经费5万元、脱贫攻坚专班工作经费1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1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6万元,占总支出的48.77%;项目支出264.32万元,占总支出的51.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当年支出515.98万元,比上年543.92万元减少27.91万元,减少5.13%,项目支出同比减少27.9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1.66万元。与上年对比272.14万元,减少20.48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5%。
2018年、2019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对比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数 |
上年支出数 |
增减数 |
增减% |
办公费 |
13387.90 |
17171.00 |
-3783.10 |
-22.03% |
水 费 |
7000.00 |
812.00 |
6188.00 |
762% |
电 费 |
5026.00 |
3360.00 |
1666 |
49.58% |
邮电费 |
9510.60 |
9256.22 |
254.38 |
2.74% |
物业管理费 |
480.00 |
576.00 |
-96.00 |
-16.66% |
差旅费 |
20637.67 |
26878.31 |
-6240.64 |
-23.21% |
会议费 |
3976.00 |
200.00 |
3776 |
1888% |
培训费 |
3230.00 |
1850.00 |
1380 |
74.59% |
劳务费 |
0 |
14960.00 |
-14960.00 |
-100% |
工会经费 |
16885.02 |
19937.08 |
-3052.06 |
-15.3% |
其他交通费用 |
82800.00 |
103050.00 |
-20250 |
-19.65%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37.70 |
0 |
537.70 |
─ |
合 计 |
163470.29 |
198050.61 |
-34580.32 |
-17.46% |
备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三公经费”中单独说明。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4.32万元。与上年支出271.77万元相比,减少7.45万元,减少的原因日上级补助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6万元;
2、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8.05万元;
3、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5万元;
4、2013404.宗教工作专项支出81.25万元;
5、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万元;
6、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万元;
7、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2.42万元;
8、2200106.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6%。与上年支出538.92万元相比,减少48.9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省州下达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会议费、项目资金相应减少,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干部人数减少,会议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按照部门职责履行特定的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职工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2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少数民族项目管理费及民族文化项目建设。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1%,主要用于重点地区脱贫攻坚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6.住房保障(类)支出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公务用车支出增加;二是由于重点地区专工作专班省州检查频繁,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4万元,增长44.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下降31.2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万元,占60.49%;公务接待费支出4.12万元,占39.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领导对武定县重点地区脱贫攻坚专班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5万元,与上年支出22.18万元对比,减少3.8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34万元;水费支出0.7万元;电费支出0.5万元;邮电费支出0.95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0.05万元;差旅费支出2.06万元;会议费支出0.4万元;培训费支出0.3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99.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7.74万元,固定资产12.1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5.7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1.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99.89 |
187.74 |
12.15 |
0 |
0 |
0 |
12.15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0801111
上一条: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下一条: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