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433201000
武定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水务管理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水工程建设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小型水务建设项目技术报告;负责全县水利基建项目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省、州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思路,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为我县的水利建设作出了贡献。
1.以脱贫攻坚为统揽,水利行业扶贫成效明显。根据《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锁定全县饮水安全不达标的337户1277人和存在饮水安全隐患问题638户2533人,向上争取资金1202万元,建设工程106件补短板。全面开展水质检测,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建后管理。进一步落实帮扶工作,省州水利部门派驻技术帮扶3人,县水务局派6名干部驻环州滔谷、猫街镇猫街开展扶贫工作。全局58名干部职工帮扶313户贫困户。
2.经济指标完成良好。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2377万元,占县人民政府下达任务数32026万元的132.32%;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2084万元,占州级下达全县任务数47579万元的46.41%,8月16日州人民政府把下达我县的任务数47579万元分别分解到县级7个部门及乡镇后,我局任务数调整为24497万元,占州人民政府分解任务数的90.15%(其他部门和乡镇未入库上报)。 向上争取资金15929.4万元,完成100%。招商引资完成15700万元,完成100%。非税收入完成72.6万元,完成145.2%。
3.重点水利建设取得新突破。仁和水库、土瓜地水库,水城河小流域治理、11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4件续建工程基本完工。环州河集镇段治理、环州乡山区小水网建设项目、椅子甸重点小流域治理、菜园河九厂集镇治理、14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5件在建工程全力推进。阿庆争、大板桥、石腊它3件小(一)型水库项目前期已陆续完成,正积极与省水投开展合作,争取早日开工。志黑水库、勐果河高桥集镇段治理工程,车米典等7件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万德镇自乌山洪治理工程4件重点前期取得新突破。
4.防洪、抗旱和蓄水成效明显。修订防洪减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培训。持续开展水库、河道、山洪灾害点大检查。
进一步落实库塘防汛“三个责任人”, 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多措并举抗旱保民生,开展节水行动,科学合理调度水库水量,下拨各级抗旱资金122.5万元。狠抓蓄水工作,通过“引、提、蓄、拉”等措施及实施奖励机制增加蓄水。
5.水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均在“三条红线”控制范围内。依法做好取水许可审批工作,办理取水许可证93件。征收水资源费57.53万元。高效推动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核查登记企业、水库、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取水设施共142件。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完成乡镇(村)及以上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6.水土保持工作稳步推进。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3.77平方公里。其中:实施狮山镇椅子甸小流域治理15.59平方公里,生态修复8平方公里,其他10.18平方公里。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率100%,违法结案率100%。审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9件,验收报备2件,执法检查153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1.29万元。
7.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综合施策,开展16项专项行动。突出整改落实,完成中央和省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15项,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9件举报件。创新模式开展“主题党日+河湖长制”,青年志愿者助力河湖长制等活动,抓河湖“末梢神经”,建立“民间河长”体系,实现水域管理无盲区,无死角,开展“贫困户+巡河员”工作模式,落实巡河员291名。
8.全面深化改革促水利发展。顺利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化转工作,划转人员4人。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3月29日召开武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听证会,水价调整方案报县发改局,待县人民政府审定。灌区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 “以水养水”目标,完成经营性收入72.13万元,水库管理人员待遇进一步提高。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制定了《武定县建立农村供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9.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快推进水工程资产管理工作,顺利完成小(二)型及其以上水工程的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划分工作。完成2件水工程进行资产清查核实、产权界定和资产划分工作。配合州审计组对2016年至2018年下达县水务局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行业扶贫资金进行认真清理核查。
10.加强水务综合执法。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开展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领导,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大依法严惩,积极开展治水治沙、河道采砂治乱工作。严厉打击私挖乱采盗采盗挖等违法行为,查处非法采砂2件,处水行政罚款3万元。
11.严格水利建设管理。认真执行建设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四制”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武定县狮山镇椅子甸 2019 年重点小流域建设项目,环州乡山区小水网建设等工程进行了招标备案审查及合同备案。加强在建工程检查及验收。
12.稳控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对在建、已建、汛期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19次,共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1份。对县内9件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对县管水利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共发质量整改通知书28份;参加省、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内重点水利建设工程进行质量检查2次。
13.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行业能力增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党课、座谈会、理论学习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目前共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集中学习18次,专题培训2次,党员撰写心得体会2次。开展好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召开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武定县开展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作风建设,涵养政治生态。持续推进党内监督,坚决执行联系纪检监察组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机制、重要工作互相通报机制、严格落实述责述廉、谈话函询等党内监察制度,开展四项谈话33人次。整改落实巡察、审计和专项纪律检查反馈意见及存在的问题,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各级巡视巡查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省、州、县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内容,涉及水利的3个大方面8个小方面15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全体党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学学习活动,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开展集中轮训7天。开展对照检视反思,找出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水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水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7,55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58.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99.9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水利项目增多,上级投入水利项目的财政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水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7,79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5.82万元,占总支出的7.28%;项目支出16,501.19万元,占总支出的92.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11.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水利项目增多,上级投入水利项目的财政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5.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正常晋升职务工资和发放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01.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86.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水利项目增多,上级投入水利项目的财政资金增加。该笔资金主要用于仁和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小二型除险加固项目及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1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4%。与上年对比增加1723.29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增多,上级投入水利项目的财政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16万元;办公用房修缮支出18.53万元;水源保持工作经费支出4万元;水源区污水垃圾及水环境治理经费支出2.19万元;防汛抗旱工作经费4.2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06.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5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8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53.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31.52万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水资源费征收考核管理工作经费支出8.74万元。
5.农林水(类)支出16,99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933.65万元;阿庆争水库工作经费支出48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支出157.82万元;小水电清理工作经费支出7万元;办公用房修缮及工作经费支出12.01万元;20件小(一)型及以上水库维修养护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水利工程仁和水库工程建设资金支出12000万元;菜园河九厂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资金支出65.46万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84万元;水土保持支出21.61万元;防汛资金支出57.85万元;抗旱资金支出8.5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资金支出142.33万元;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资金支出110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2331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6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7.9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完成预算的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预算的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8万元,完成预算的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精减公务用车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支出决算为16.52万元减少6.46万元,下降3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74万元,下降5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9万元,增长5.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精减公务用车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万元,占46.49%;公务接待费支出5.38万元,占53.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利工作、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水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开展脱贫攻坚差旅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6.8万元、手续费0.19万元、水费0.79万元、电费2.5万元、差旅费17.65万元、维修费1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5.38万元、劳务费1.46万元、委托业务费4.32万元、工会经费11.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440.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1.1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09.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2.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80.0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01平方米,账面原值18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7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40.23 |
1831.11 |
609.12 |
581.87 |
1.64 |
25.61 |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主要是指对城市中取水的单位征收的费用,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指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了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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