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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025042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5日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62701000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和省、州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7.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草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8.将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万松山国有林场、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县营林工作站等县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林草局。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快速推进。

2.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一是积极为项目落地提供用地保障。二是异地造林有序推进。三是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四是强化森林防灭火。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六是强化野生动植动保护。七是加强自然保护地及湿地管理。八是加强草原监测。九是积极稳妥调处林权纠纷。

3.林业产业健康发展。

4.林业改革不断深化。

5.生态扶贫全力推进。一是实施生态护林员助脱贫。二是实施退耕还林助脱贫。三是实施陡坡地治理助脱贫。四是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助脱贫。五是实施林业科技培训助脱贫。六是实施林地保障助脱贫。

6.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三是围绕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四是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震慑。

7.主要经济指标取得较好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附表1-附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84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32.9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2万元,占总收入的0.1%。

与上年对比,2019年总收入8,842.13万元,2018年总收入9,638.44万元,减少796.31万元,减幅8.26%。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8,832.93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9,635.44万元,比上年减少802.51万元,减幅8.33%;2019年其他收入为9.2万元,2018年其他收入3万元,增加了6.2万元,增幅206.67%。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退耕还林等任务减少,导致项目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有农业产业培训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3,53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76万元,占总支出的8.15%;项目支出12,432.9万元,占总支出的91.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2019年支出13,535.66万元,2018年支出8,939.21万元,增加4,596.45万元,增51.42%.其中:2019年基本支出1,102.76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982.39万元,增加120.37万元,增12.25%;2019年项目支出12,432.90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7,956.82万元,增加4,476.08万元,增56.2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部分历年项目已完工决算,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2.76万元,与2018年支出982.39万元相比,增加120.37万元,增12.25%。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扑火队员工资较往年有所提高。2019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6%。与上年对比:

2019年人员经费支出1008.42万元,2018年支出893.92万元,增加114.5万元,增12.81%;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4.34万元,2018年支出88.47万元,增加5.87万元,增6.64%。

2019年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77.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51%;商品和服务支出9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94%。

2019年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77.55万元,2018年639.76万元,增加137.79万元,增21.54%;2019年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4.34万元,2018年87.18万元,增加7.16万元,增8.21%;2019年基本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87万元,2018年254.16万元,减少23.29万元,减9.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32.9万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7,956.82万元相比,增加4,476.08万元,增56.25%。主要原因是:部分历年项目已完工决算,导致支出增加。与上年对比:本年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3.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5.67万元,生态保护支出增加1,354.41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增加8.98万元,森林管护支出增加275.8万元,社会保险补助支出增加27.17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减少20.28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减少73.83万元,退耕现金支出增加1,313.91万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增加878.06万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增加453.57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56.7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2.76万元,农村公益事业支出增加5.6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10万元,森林培育支出增加655.89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增加234.9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增加122.82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增加68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减少20万元,产业化管理支出减少172.02万元,贷款贴息支出减少35.42万元,防灾减灾支出增加68.75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减少835.5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50万元,生产发展支出增加64.2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加85.42万元,森林消防应急救援支出增加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5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3.18万元相比,增加4,539.2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历年项目已完工决算,在本年实现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森林督查等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支付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及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支出等,其中:离退休人员工资50.3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1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等149.9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节能环保(类)支出8,45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5%,主要用于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及种苗费等,其中: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800.28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572.29万元,退耕还林支出6,081.80万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1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及退耕还林及陡坡地治理项目工作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4,49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及补植补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贷款贴息、林业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农村公益事业支出5.68万元,行政运行854.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森林培育支出767.46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234.9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114.52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68万元,产业化管理支出13.99万元,贷款贴息支出23.56万元,减灾防灾支出124.54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33.92万元,生产发展支出55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92.54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49.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购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5万元,支出决算为46.21万元,完成预算的9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31万元,完成预算38万元的9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万元,完成预算9.5的93.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严格对费用开支进行审核把关,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避免铺张浪费,压缩和减少了相应费用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6.21万元比2018年36.84万元增加9.37万元,增长25.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53万元,增长3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1.7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脱贫攻坚、营造林等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1万元,占80.74%;公务接待费支出8.9万元,占19.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3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天然林保护、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防灾减灾、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林业及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林业重点项目实施、重点工作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4万元,与2018年支出82.71万元对比,增加11.63万元,增14.06%,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脱贫攻坚等任务增加,导致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产生的支出,相关使用情况如下:办公费4.95万元,水费1.02万元,电费0.91万元,邮电费7.28万元,差旅费9.38万元,维修(护)费14.34万元,公务接待费8.9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5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289.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01.37万元,固定资产756.46万元,在建工程31.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018年12月31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8,818.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99.15万元,固定资产609.81万元,无形资产9.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29.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697.7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46.65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1.42万元,无形资产减少9.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98.25

3501.37

756.46

525.45

45.65

185.36

31.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62701111


附件【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0102004161012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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