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358701000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县医疗保障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州医保局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医保改革、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队伍建设等工作。
一是提升医保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疾病与诊断、药品、诊疗项目、耗材等多项业务标准规范;要利用全省医保信息支撑平台,建设“一体化”医疗保障管理经办业务云平台;要做好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重保障”待遇落实;要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流动就业人员和随迁老人需求为重点,优化服务,提高异地就医备案率。二是释放医保改革红利。要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着力优化目录结构,补足基本保障短板;要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公立医院改革腾空间。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两险合并平稳有序实施;继续推进医保费用征收机制转化和医疗救助工作、医药服务和价格监管平稳过渡;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大病保险保障实施意见,切实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实现对县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督查全覆盖,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欺诈骗保行为;发挥举报奖励制度的威力,确保件件能落实、件件有回音;用好协议管理,骗保一票否决,让协议管理制度真正长出牙、带上电。五是认真开展医疗保障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突出问题导向,将作风建设贯穿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坚持转作风、抓落实,从细微处着眼、从具体事抓起,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全部过程。突出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服务能力、工作作风双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被批准为武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武定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武定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行政工作人员2名(科员),武定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参公管理人员14名。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35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3.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8年相比增加995.5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医疗救助资金的转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18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89万元,占总支出的10.87%;项目支出1,951.12万元,占总支出的89.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8年相比增加840.3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医疗救助资金的转入增大了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89万元。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211.93万元,上年支出187.92万元,同比增长13%;维持正常办公支出25.95万元,上年支出19.96万元,同比增长3%;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增加了人员编制;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1.12万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项目总支出1139.66万元,增加811.46万元,增长71.2%;增长原因主要机构改革后职能的划转增加了医疗救助资金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离退休人员医药费补助8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866.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33%。与2018年支出1348.61万元对比,增加497.3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医疗救助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和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的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55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8%。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支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以及缴纳参保特殊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新设机构职能转变公务接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9年上级工作检查、督查、考核和乡镇、村级来武定办事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5万元,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3万元对比,增加4.92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增加了人员编制。主要用于2019年机关正常运行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41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403.46万元,固定资产15.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1.2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1.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19.4 |
403.46 |
15.94 |
15.94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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