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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019043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9日

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减少各类毁林案件和森林火灾的发生及野生动物的保护等。机构设置为正科级,下设两个副科级派出所,高桥派出所和万松山派出所,统一设置办公室、刑事侦查中队、法制室三个内设股所级机构。核定武定县森林公安局领导职数5名,其中:核定武定县森林公安局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局长、政委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局长),核定高桥派出所和万松山派出所副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武定县森林公安局深入开展‘平安四号”保护森林资源“利剑”行动’、“森林防火武装巡防”、“森林督查”、“ 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案件 334件 。其中刑事案件 17件,破案15件,刑事拘留4人,逮捕5人,取保候审8人,移送起诉14件20人;查处治安案件9件;林业行政案件308件,处罚人员289人,收缴罚没款119.56万元,收缴木材665.649立方米,查处林地面积83170.23平方米;收缴罂粟1524株。

开展森林防火武装巡防及野外违规用火、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森林防火期,共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9件,破8件;查处违规野外用火145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机关养老保险等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万元,占总支出的69%;项目支出155万元,占总支出的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数增加了4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机关养老保险等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2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提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2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支付了公车平台公务用车租赁费13万元,同时2018年协警人员增加,为协警购买各类保险费用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职工工资福利提升同时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等相关经费支出增加,比2017年度增加了40万;二是2018年支付了公车平台公务用车租赁费13万元,同时2018年协警人员增加,为协警购买各类保险费用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支付法律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房屋建筑购建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农林水(类)支出3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支付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

5.住房保障(类)支出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1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武定县森林公安局在编的2辆执法车辆,近年来,因各类专项行动接踵而至,执法车辆一直在持续运行状态,燃油费逐年递增,同时云E1077警车辆应使用年限近20年,车况每况愈下,车辆零件损坏较多,大多都进行过更换,其次,因在编的执法车辆无法满足我局执勤办案需要,自公车改革后,我局从县公车平台上长期租用车辆,但是维修费及运行费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二是在近年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因我单位无法进行专业技术鉴定,只能邀请林业部门技术人员以及省级鉴定中心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导致了公务接待费比预算数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9万元,下降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万元,增长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万元,下降4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在县财政局的领导下,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占66%;公务接待费支出5.9万元,占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2018年各类专项行动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案件技术鉴定中以及州局检查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财政局拨付大多为项目支出,在列支时,除了人员经费等,其余均列在项目支出范围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定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8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6万元,固定资产71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08

92.6

715.4

560.4

66.8

88.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31201111


附件【武定县森林公安局决算公开附表2019100909322255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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