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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019037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9日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履行全县保障性住房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工作。下设规划建设股、政策与管理股和办公室三个股室;人员编制8人,在职在编7名。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中央、省、州的关心帮助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单位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先租后售和配套商业设施、剩余土地处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等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业务素质逐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安全等等。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我县住房保障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35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72万元,占总收入的9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万元,占总收入的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1万元,占总收入的2%;住房保障支出6.47万元,占总收入的2%。与上年1521.65万元对比减少1167.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完成了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支出161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26万元,占总支出的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万元,占总支出的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1万元,占总支出的0.4%;城乡社区支出133.57万元,占总支出的8.3%;住房保障支出1343.64万元,占总支出的83.3%。与上年1858.96万元对比减少24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完成了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后续资金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基本支出101.03万元,与上年107.3万元对比略减,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项目支出1512.5万元,与上年1751.67万元对比减少239.17万元,主要原因是偿还保障性住房融资本息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全额用于支付以前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应付工程尾款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及商业配套设施、剩余土地处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6.96万元,占本年支出1613.53万元的98.4%。与上年1326.37万元对比略增,主要原因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4.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3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2.2万元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8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5.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万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7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34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7%,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1252.5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84.66万元,住房公积金6.48万元。

6.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的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3.4万元(含非税返还专项经费追加1.4万元)的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6.07万元(非税返还专项经费追加)的44.32%。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业设施租售、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进入扫尾阶段,工作重点转入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和管理;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2018年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和商业配套设施处置、调处历年项目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和小区住户矛盾纠纷化解等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53万元比2017年9.53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2万元,下降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9万元,下降55.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业设施租售、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进入扫尾阶段,工作重点转入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和管理;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2018年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和商业配套设施处置、调处历年项目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和小区住户矛盾纠纷化解等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万元,占40.5%;公务接待费支出2.69万元,占5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出差、进保障性住房建筑工地和小区、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54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8年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和商业配套设施处置、调处历年项目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和小区住户矛盾纠纷化解等公务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资产总额65597.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14.65万元,固定资产43816.82万元。以上年相比,本年资产增加14306.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765.93元,流动资产减少16451.62万元)。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租用烟草公司办公楼约258.5平方米;公务用车1辆,价值36.25万元;保障性住房43764.21万元;无形资产0.5万元;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等其他固定资产16.3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5597.41

14714.65

43816.82

43764.21

36.25

16.36

7065.44

0.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没有新购置的资产。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08年至2015年,上级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计划总投资约10亿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我中心负责的政府统建项目已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建设。2016年起已无保障房建设任务,2018年及以后年度需要完成协调项目投资决算审计和继续实施完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区维修(护)、保障房先租后售和商业配套设施、剩余土地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因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故无部门绩效自评情况。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2年成立至2017年借用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办公楼办公,2018年租用县烟草宾馆房屋办公,单位无办公用房产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1601111


附件【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120851217042019101811384775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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