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3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武定县负责综合行政监察的职能部门。负责武定县城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侵占城市道路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实施监察,行使行政处罚权。同时行使城区范围内户外销售摊点、庆典活动、户外门头牌匾、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道、临时占用公共用地(彩虹门、条幅悬挂、道旗设置等审批)等的行政审批权。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组织管理情况。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城市管理建设工作,在县委四班子联席会、政府班子碰头会上书记、县长有针对性的布置城市管理工作,并安排专人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各个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良好氛围。
(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加强对城区64条街道108块路名牌的管理,道路名牌统一规范、干净整洁。道路上的井(箱)盖、雨箅保持完好,排水系统通畅。上半年对整个城区的窨井盖进行摸底排查,城区共有窨井盖643只,维护3次,照明设施完好,更换55W大螺旋节能灯164盏,城市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
(3)市容市貌管理情况。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定期对各单位和经营户履行“门前五包”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切实改善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1288个,车辆停放有序。清理占道经营行为,取缔各类占道经营摊点1042个多。推进小广告治理模式,管好城区设置的35块户外广告粘贴栏。
(4)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将城区68万平方米增加到89.88万平方米的街道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道路做到全天候保洁,路面干净整洁。实行县领导包街、部门包路段监督、清扫保洁制度。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对公厕的管理,实行全天免费开发,每个公厕安排一名保洁人员维护保洁。
(5)交通秩序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县城交通秩序管理,持续组织开展县城道路交通集中整治行动,先后抽调城管、工商、交通运政、公安民警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共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6起、处罚103人、警告56人,查处违章停车73辆。下发整改通知书341份,通过持续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县城重点交通违法得到了进一步的遏制,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集中整治行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6)园林绿化管理情况。加强狮山大道、中新街等主要路段的绿化管理,对损坏、枯死、缺损的树苗及时进行补植、补栽,保障园林绿化效果,切实提高城区道路景点绿化的管护质量。改善了周边生态环境,提升了武定县城的城市品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2.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退休32人。
3.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78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同比减少148.78万元,减少1.59%,主要是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7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34万元,占总支出的66.16%;项目支出294.72万元,占总支出的33.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2.18万元,增加2.16%。主要原因基本人员经费、城管执法、城乡环境卫生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6.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8万元,增幅为2.1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城管执法、城乡环境卫生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费用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4.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3.33万元,减幅为18.10%主要是因为垃圾处理厂、城区路灯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公厕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城区路灯、环卫基础设施、公厕没有新建项目,只是存在维修及维护,支出费用减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是负责综合经济管理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肩负着“当好参谋、谋划长远、调节运行、管理投资、推进改革、依法治价、粮食管理、科技管理”的职责。主要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负责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指导推进、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中央和省州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规划,安排中央和省州分配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及招投标方案;贯彻执行产业、价格、收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能源项目审批、能源管理和能源协调;组织拟订和实施农业、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农业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可持续发展,以工代赈、易地搬迂等脱贫攻坚,公检法司、市政,综合交通运输、工业、服务业建设等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研究和分析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土地、城镇化等政策,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落实粮食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对策、产业结构和调整的建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科技发展规划、专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对科技进步与创新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71.06万元的90.52%。其中:基本支出是576.34万元,项目支出是294.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3.33万元,主要资金变化及原因是:主要是项目资金变化及人员变动引起的增加变化和基本支出的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9%,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4万元,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67.39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6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27.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16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60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1%。主要用于城管执法219.91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65万元,城乡环境卫生315.2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万元,完成预算的58.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9万元,完成预算的5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的61.2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垃圾车、洒水车、作业车等燃油费及维修费支出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6.77万元,下降75.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25万元,下降6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2万元,下降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因为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9万元,占94.40%;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占5.6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路灯建设、城市保洁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4210.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82.50万元,固定资产590.07万元,在建工程37.81万元,其他资产627.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2.3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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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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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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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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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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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210.38 |
3582.50 |
590.07 |
133.01 |
13 |
444.06 |
3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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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0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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