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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019007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高桥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9日

武定县高桥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557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高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高桥镇党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发展经济、公共服务和基层建设职能,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和宣传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引导和推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普及义务教育,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组织规划并实施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党组织建设。

201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异常严峻的发展困境的情况下,高桥镇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六镇”战略部署,着力建设“苗乡故地、魅力龙街、幸福高桥”,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镇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文化繁荣进步,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镇圆满完成了“保工资、保机构运转”的首要任务,完成了年初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领,项目投资大幅度增长、民生事业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业、文体广播事业、教育、医疗卫生、其他事业等有了进步和发展,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政策性财政支出得以执行,为高桥镇经济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高桥镇人民政府

2、财政所

3、文化站

4、社保中心

5、规划所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高桥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高桥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7,71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14.0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万元,占总收入的0.05%。随着资金管理越来越规范,并多年来一直执行乡财县管制度,高桥镇的全年收入绝大部分为财政拨款,部分利息收入和罚没收入即收即缴,全额上缴国库,不作为收入。收入结构与上年相比稍微发生变化,原因是2017年没有其他收入,而2018年有4万元的其他收入。2017年收入4,654.16万元,2018年收入7,718.00万元,2018年比2017年多3,063.84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大幅度提高,由2017年的1,253.8万元,增加为2018年的5,052.7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桥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7,98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90万元,占总支出的18.45%;项目支出6,514.55万元,占总支出的81.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度支出合计3,81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42万元,2018较上年增加6.48万元增长0.44%,增长原因2018年度工资增资、;2017年度项目支出2,344.75万元,2018年较上年支出增加4169.8万元,增177.8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大幅度提高,2、因201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在2018年建设完工发生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全镇各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1,473.90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1,214.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占支出的82.37%;(2)公用经费支出258.30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占支出的17.53%;(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52万元,占支出的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全镇各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14.55万元。主要用于高桥镇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2017年支出2,344.75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大幅度提高,2、因201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在2018年建设完工发生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高桥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1.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9%。高桥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0.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7年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大幅度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6%。其中基本支出681.9万元;项目支出116.2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财政事务、宗教、群众团体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1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其中基本支出22.27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文化站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其中基本支出278.52万元;项目支出140.21万元。主要用于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其中基本支出86.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2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其中基本支出19.53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

7、农林水支出5,77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1%,其中基本支出313.64万元;项目支出5458.5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其中项目支出201.0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51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其中基本支出69.62万元;项目支出447.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高桥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12万元,支出决算为34.84万元,完成预算的8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6万元,完成预算的78.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接待标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的43.41万元减少8.57万元,下降1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的11.23增加0.05万元,增长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的32.18减少8.62万元,下降26.7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基本持平,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不断加大、三辆公务用车基本天天在运转的情况下费用仅比上年增长0.05元;2、厉行节约、压缩接待标准,2018年接待基本在单位食堂进行,有效的控制了接待的标准,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8万元,占32.38%;公务接待费支出23.56万元,占67.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高桥镇各部门机构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高桥镇各部门机构运转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高桥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81万元,与2017年的84.11万元增加27.7万,主要原因是2018年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劳支付劳务费、差旅费的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支付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劳务费、职工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高桥镇资产总额3,542.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20.59万元,固定资产770.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4.01万元,无形资产净值7.3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42.79

2620.59

770.88

508.87

62.02

199.99

144.01

7.3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1)高桥镇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21万元(项目支出121万元),包含: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1万元。2017年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97.8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9.71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09万元;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万元,

(2)高桥镇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1.1万元(项目支出131.1万元),包含: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9.71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09万元;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3.3万元。

(3)高桥镇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87.7万元(项目支出结余87.7万元),包含: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7.7万元。

2.高桥镇2018年度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高桥镇2018年度非税收入缴入国库60.94万元。其中:罚没收入_一般罚没收入_其他一般罚没收入22.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6.46万元;其他收入11.98万元。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定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557601111


附件【楚雄州武定县高桥镇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19100909562625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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