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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件事”信用修复办事指南

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工作,鼓励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件事”信用修复办事指南公布如下:

一、市场主体申请信用信息修复网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二、市场主体网上办理信用修复流程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被作出行政处罚公示的企业,在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后,可以在线上申请修复。市场主体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点击登录——点击信用信息修复——点击对应修复类型,如点击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选择作出决定机关和列入原因等,下载信用修复材料模板,由法人或负责人填写相关内容,签字盖公章后扫描为PDF版上传。

三、市场主体可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

(一)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1.修复条件: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2.提交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表;

(2)守信承诺书;

(3)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5)应报年度的财务报表。

(二)因未在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1.修复条件:已经履行有关信息公示义务。

2.提交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表;

(2)守信承诺书;

(3)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通过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1.修复条件: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市场主体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2.提交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表;

(2)守信承诺书;

(3)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交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住所证明。

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除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修复条件: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4)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2.提交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表;

(2)守信承诺书;

(3)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5)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进行合规整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

(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和《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情形。

1.可申请修复的条件:

(1)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年满一年;

(2)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3)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4)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2.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信用修复申请表;

(2)守信承诺书;

(3)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5)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进行合规整改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因未按公示期限公示年报、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

1.可申请修复的条件:

(1)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满3年;

(2)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或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2.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信用修复申请表;

(2)守信承诺书;

(3)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

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信用修复申请表;

(2)守信承诺书;

(3)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审批程序:

核准-发放通知书

五、是否收费:

六、法定期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

七、承诺期限:

市场监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

八、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

九、咨询电话:

0878-8712591

十、注意事项

1.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如果是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需上传履行义务,消除不良影响、按时缴纳罚款的证明材料。其他材料是指需要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和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修复的市场主体其他佐证材料。

2.市场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列入日期信息,列入文号如无可填写“无”。

3.市场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做出决定机关。

4.市场主体可通过信用信息修复记录来查看受理和修复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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