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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方式

日期:2019年12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个人、多人合租、用人单位等方式申请。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每个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 1 套公共租赁住房,但父母已经纳入保障,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子女已年满18周岁,子女可以再单独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家庭核定租金收取。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由户主或者委托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共同申请人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

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外地独自来武定工作人员可以作为个人申请。

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用人单位申请。在武定县当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统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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