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签订期限一般为3至5年。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按照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与承租人、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1)合同各方主体相关情况。
(2)房屋的位置、户型、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6)房屋履约保证金。
(7)房屋使用及修缮。
(8)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情形。
(9)房屋腾退及验收。
(10)用人单位相关职责。
(11)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2)其他约定。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每套公共租赁住房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500元(不计利息)。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敃金本金。违约的可从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确定新的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