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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精准监督执纪助力脱贫攻坚战

日期:2019年04月12日   作者:杨继渊   来源:云南楚雄网    点击:[]

云南楚雄网讯 武定县紧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紧盯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紧盯在脱贫攻坚中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问题,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员干部参与、组织以及纵容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监督、精准执纪,打好监督组合拳,助推脱贫攻坚。

建立一月一报告制度。各贫困乡镇纪委,逐月向县纪委报告查处扶贫领域问题数量、类别和具体案例,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定期总结分析,并将情况反馈给贫困乡镇纪委和县纪委,县、乡镇两级纪委要按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

建立直查直办制度。对发生在扶贫领域欺上瞒下、作风漂浮、欺骗群众、做假账、报假数、假扶贫的典型案件,基层纪委已经了结但信访举报依然不断、甚至发生群体性上访的问题,脱贫攻坚中的典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以及对执纪监督、信访举报县,巡视巡察中发现的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等,县、乡镇纪委抓住典型、直接查办。由县、乡镇纪委牵头,信访、案管等相关部门配合,每月对反映县、乡、村干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问题线索集中梳理,案管室结合有关规定提出分流意见,报县纪委专题会研究后,及时移交各有关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加大发现问题的力度。充分发挥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作用,在精准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上下功夫。列出乡镇纪委和村监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责任清单,推动村监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村“两委”组织实施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的日常监督。

统筹推进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纪委与巡察机构、扶贫责任单位联动协同,各级巡察机构在每轮巡察中,按照干管权限及时将发现的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线索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重大问题立即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督查、扶贫、发改、财政、审计、住建、人社等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各责任部门定期梳理汇总在日常工作、业务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及时移送同级纪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或不及时移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主责部门的主体责任和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

2018年,成立武定县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武定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同步推进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成立5个县委巡察组,派出14个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派驻纪工委,实现对全县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全覆盖。省、州、县三级联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566名,约谈通报履职不到位书记8名;处置不合格党员34名,对11名不按要求驻村的脱贫攻坚工作队员进行约谈提醒,调整撤换51名、召回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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