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康照加油站场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康照加油站;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武定县康照加油站场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加油站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插甸镇康照村委会康照村集体林地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武定县康照加油站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调查核实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0.0774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主要树种为云南松,无活立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11月8日核发的“武林证字(2007)第2902000848号”林权证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武定县插甸镇康照村委会康照二组集体所有,由杨汉勋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所使用林地属于插甸镇康照村委会康照下村集体所有,武定县康照加油站已按相关规定和协议支付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