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浩美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浩美养殖场;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武定浩美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养殖场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插甸镇康照村委会康照下村集体林地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0.3061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主要树种为云南松和栎类,共有活立木蓄积9.2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4月30日核发的“武林证字(2009)第2902004038号”林权证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武定县插甸镇康照村委会康照下村集体所有,由武定县康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所使用林地属于插甸镇康照村委会康照下村集体所有,武定浩美养殖场已按相关规定和协议支付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