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福翔实业有限公司万头生猪智能化饲养猪场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福翔实业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武定县福翔实业有限公司万头生猪智能化饲养猪场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猪舍生产区,生产配套区,生活管理区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狮山镇乐美村委会小河口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1.9940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采伐迹地林地,无活立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20日核发的“武林证字(2018)第2901004393号”林权证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武定县狮山镇乐美村委会小河口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由武定县福翔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所使用林地属于狮山镇乐美村委会小河口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武定县福翔实业有限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和协议支付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