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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1024045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武定县公安局和楚雄州交警支队下属的负责武定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的职能,通过这些职能的发挥,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工作。2023年,武定县共立案179件,其中交通肇事案件9件,醉驾驾驶案件170件,案件全部侦破,破案率100%

2.事故案件办理工作。2023年,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94起,受伤382人,死亡5人,同比事故减少256起,下降14.63%,受伤人数增加7人,上升1.87%,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37.5%

3.源头隐患清剿工作。2023年全年检验摩托车16,124辆,报废摩托车8,341辆,检验面包车259辆,报废面包车49辆。认真开展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全年共完成省、部级挂牌督办道路隐患点整治11处,对各乡镇排查的道路隐患,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应急三堵”措施,有效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4.秩序整治工作。2023年,我大队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夜查统一行动,对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3年共开展了120余次夜查统一行动;多频次开展流动执法,各中队组成执法小分队,到辖区车流量大的路段进行现场违法查处,定期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联合派出所统一执法。2023年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97,431起,其中:无证驾驶1,175起,酒驾280起,醉驾218起,货车超载295起。 

5.车驾管业务。2023年全县共办理新增车辆注册登记4,156辆,转移登记1,441辆,变更72辆,注销16,655辆,转入登记1,240辆,档案更正11辆,检验车辆12,739辆,其他车辆信息2,607辆。共办理小型汽车驾驶证初次申领3,187人,转入登记1,071人,换领驾驶证8,064本,满分学习35场次,注销驾驶证30本,转出登记44人,审验驾驶证1,441人,摩托车初次申领2,569人,摩托车增驾4,796人。

6.2023年我大队开展“十进”宣传450余次,主题宣传20次,美丽乡村行“十百千”工程宣讲130余次,发送微博信息1,400余条,宣传单3万余份。通过深入宣传,有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对营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勤中队、事故中队、秩序中队、车管中队、高桥中队、城区中队、武易武倘寻高速公路武定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29,601.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29,601.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02,334.49元,增长18.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59,335.77元,增长87.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357,001.28元,下降10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由于财政安排存量资金导致其他收入3,357,001.28元,减少了财政拨款收入,而我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不存在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由于财政安排存量资金导致存在其他收入3,357,001.28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的100.00%,不存在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79,717.63元。其中:基本支出6,204,312.29元,占总支出的57.03%;项目支出4,675,405.34元,占总支出的42.97%;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13,861.39元,增长20.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9,950.62元,下降2.21%;项目支出增加1,953,812.01元,增长71.7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费用从项目支出开支,公用经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警务辅助人员劳务费按时足额发放完毕;二是执法办案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04,312.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69,883.31元,占基本支出的91.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4,428.98元,占基本支出的8.61%。

公用经费支出比例图

科目

金额(元)

比例(%)

备注

水费

2,941.20

0.55%

 

电费

20,000.00

3.74%

 

公务接待费

7,951.00

1.49%

 

工会经费

216,386.78

 40.49%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5,000.00

17.78%

 

其他交通费用

190,950.00

35.73%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00.00

0.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75,405.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执法办案类项目支出4,585,288.74元,具体一是警务辅助人员劳务费2,772,900.00元,用于支付交通协管员工资、保险等费用;二是城市智能交通用电经费436,000.00元,用于支付城市智能交通项目产生的电费、维修维护费、网络租用费等;三是各类执法办案经费支出1,376,388.74元,用于支付我单位执法办案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

2.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50,116.60元,用于网络租用费、邮电费等信息化建设支出

3.其他公安支出40,000.00元,用于支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点治理专用材料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9,601.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上年相比增加5,059,335.77元,增长87.68%,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支出全部为财政拨款安排保障支出,辅警人员工资全部由财政拨款保障,而上年财政安排拨入存量资金用于支付辅警工资导致我单位增加了其他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506,53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8%。主要用于:

2040201  行政运行支出4,881,246.98元;

2040220  执法办案支出4,585,288.74元;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4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4,19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主要用于: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3,933.70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436,363.52元;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3,896.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6,48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6,492.37元;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00,893.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2,3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352,38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8,000.00元,决算为296,8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17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57%,完成年初预算的81.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09,11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76%,完成年初预算的9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7,95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8%,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6,8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17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09,1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7,9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220,000.00元,但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实际购买公务用车179,80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921.28元,增长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9,702.00元,增长28.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861.72元,下降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19.00元,下降26.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报废一辆老化无法使用的执勤执法车,购入新执勤执法车辆,比上年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39,702.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我单位报废一辆老化无法使用的执勤执法车,使用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购入一辆新的执勤执法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交警大队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警总队、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我大队专项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428.98元,比上年减少45,035.40元,下降7.7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大幅度降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物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水电费支出22,941.20元,公务接待费7,951.00元,工会经费216,386.7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00.00元,其他交通费190,9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146,015.25元,其中,流动资产264,385.93元,固定资产2,868,738.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890.4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6,411.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14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6,84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401111

 



附件1: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门)20241010085740839.xlsx
附件2: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
附件3: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