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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二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基础数据表
二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五、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一
二十六、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二
第三部分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依规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组织、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发展规划,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村(居)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以及有关政府派出机关设立、合并、撤销、更名、管辖范围确定和变更的有关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图组织编制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门牌编制及住宅小区的命名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道路、桥梁等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6.组织实施国家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全县婚俗改革。根据省、市民政部门授权承办有关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服务规范,推进全县殡葬改革。组织、指导殡葬监督执法工作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标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有关救助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组织实施国家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标准。健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实施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全县慈善活动,知道全县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民政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社工股、养老服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管理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管理股、规划财务股。
武定县民政局所属单位4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武定县殡葬管理所
2.武定县殡仪馆
3.武定县救助管理站
4.武定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的建设工作
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认真落实“五个带头”,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二是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督促抓好任务落实。三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用党的科学理论凝心铸魂,确保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强化“扩围增效”。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比对,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分类分层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帮扶范围,重点对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特殊困难家庭集中排查。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通过“云南省低收入人口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比对,对特殊困难群众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分类分层纳入救助帮扶政策范围,对低收入人口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3.简化办理流程。持续做好“政府救助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低保”的业务培训和推广使用。
4.社会福利制度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功能,扎实做好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审定、发放工作。
5.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到位,开展了寻亲、寒冬送温暖等系列救助活动,实现了救助工作安全运行。
6.养老服务水平逐年提升,加强重点人群服务保障。组织开展全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人员摸底、申请、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完善养老服务网络体系。积极构建以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的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重点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服务,建设“老年幸福食堂”强化特困老人兜底保障。按照民政部和省、州民政部门工作要求,特困人员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实现了“应养尽养”,动态清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养老服务“五小”工作逐渐铺开。认真落实国务院《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和省州有关要求,实施农村养老“五小”工程,以“五个一点”的方式,大力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促进武定县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7.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有序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8.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管理监督与培育并举,社会工作持续推进。一是推动社工队伍建设,组织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线上培训班,志愿服务不断加强。
9.党风廉政建设抓细落实
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以及县委、县政府具体要求,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民政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武定县民政局财务总收入400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02.0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5.66万元,下降12.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各项保险缴费预算减少,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遗体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经费财政审核批准预算资金比上年减少325.9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02.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02.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0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5.66万元,下降12.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各项保险缴费预算减少,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遗体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经费财政审核批准预算资金比上年减少325.9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02.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0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07万元,与上年720.07万元对比减少56.00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各项保险缴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3337.93万元,与上年3877.59万元对比减少539.66万元,下降13.92%,主要原因是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遗体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经费预算批准比上年减少,社会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因政策变动及救助对象人数变动等原因引起补助经费有所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101.行政运行413.6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024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的基本行政运行支出。
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支付“两案”人员生活补助。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3.4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支付民政协理员补助。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5.7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024年度实行归口管理开支的退休经费统筹外由单位配套的部分。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37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024年度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7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024年度为在本年度退休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3.8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024年度遗属生活补助。
2080802.伤残抚恤19.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度水利水电伤残民工生活补助。
2081001.儿童福利5.3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特殊儿童群体生活补助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167.8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高龄老人津贴支出。
2081004.殡葬858.7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非财政供养人员遗体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支出。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748.76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22.64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81.1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74.3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临时救助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5.7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保障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2.0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74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12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22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缴纳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支付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单位负担部分。
2210201.住房公积金37.92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13.31万元(基本支出513.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5.62万元,津贴补贴78.85万元,奖金44.00万元,绩效工资104.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4.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1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37.9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4.27万元(基本支出44.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办公费1.25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0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2.60万元,差旅费6.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30万元,委托业务费4.50万元,工会费5.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40.88万元(基本支出102.95万元,项目支出3337.93万元),其中,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45.71万元,抚恤金3.84万元,困难群众救助对象等生活补助3391.33万元。
资本性支出3.54万元(基本支出3.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4万元等。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0万元,较上年减少3.50万元,下降35.7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17.8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1次,共计接待384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并按照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万元,较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42.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较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42.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并按只减不增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减少。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并按只减不增的要求预算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收入,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计划生育服务资金等项目资金收入。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本部门主要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计划生育奖学金、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0万元,下降10.49%,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及损耗品支出,其中办公费减少3.20万元,差旅费减少1.9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805.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06.10万元,固定资产1324.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5.0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6.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单位2024年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预算。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附:武定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武定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376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