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环州中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县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教育体育局对教育综合发展战略与长期规划研判,统筹规划我校教育综合改革。
(3)编制教育事业的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组织、指导计划的实施。
(4)综合管理我校的基础义务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处室的教育、财务工作督导与评估内审工作。
(5)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管理教育经费、教育投资、教育扶贫。
(6)建立健全内控,对我校教育系统的教育队伍建设、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职务的评聘工作。
(7)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和教育教学工作。
(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架构
武定县环州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校长室、工会室、德育室、教务处、总务室等5个部门。
3、人员及资产等资本情况
武定县环州中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4、当年部门(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2年,我校将围绕“提质量、打基础、保安全”,进一步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双线六长送学制,抓实控辍保学工作。深化课堂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精准资助,实施好武定县教育精准扶贫方案。抓好群众体育工作,推动体育工作蓬勃发展。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定县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武财绩〔2022〕3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强化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目标1:合理规范的使用资金,使人员经费有保障,公用经费开支合理,项目资金见成效,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目标2:完成既定的招生目标,做好学生经费保障和巩固工作,加强专业建设,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实训教学能力,完善理实一体化建设。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武定县环州中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65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42万元,占总收入的9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54万元,占总收入的9.4%。
武定县环州中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63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5万元,占总支出的70.4%;项目支出189.26万元,占总支出的2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环州中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绩效监管,我校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对整体预算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实现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的制定提出改进措施。通过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实施效果,强化了预算绩效管理责任。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我单位建立由校长领导,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2、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支出,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严禁无审批支出。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管理情况
通过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对数据资料、业务资料、财务数据分析整理能力,提高预算编制能力和执行能力,确保支出进度按照既定计划有序完成,确保我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从分配、使用、管理等所开展的一系列财务管理活动。
(二)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州委对我单位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质量指标:确保各项指标质量为优。
3.时效指标:2022年内完成。
(三)履职效果情况社会效益指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资金覆盖率100%,依据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所有学生均享受免学费补助全覆盖、国家助学金全覆盖。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1.可持续影响效益: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社会公众或对象满意度:满意度达95%以上。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在部门预算编审管理中,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上级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未将上级专项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导致预算执行率有偏差。
2、预算执行管理中,支出进度未达到时间进度,上半年支出进度慢于时间进度。
(二)整改情况
加强学校预算编审管理,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确保预算编制精细化、准确化,推进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形成标准科学、陈序规范、方法合理、要素齐全的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质量。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公开情况:已按文件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和绩效信息。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根据不断出台的各项制度,制定和修订预算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使用,正确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管理,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公开绩效考核结果,保证考核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武定县环州中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武定县环州中学项目共有6项:
1.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我校2022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合计补助1人,补助标准0.60万元/生/年,资金由中央、省、州、县按80%、14%、2.7%、3.3%承担,2022年中央级承担合计0.48万元,省级承担合计0.084万元,市级承担合计0.0162万元,县级承担合计为0.0198万元,总合计0.6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学校或班级特殊教育工作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经费支出,特殊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添置,教材、辅助用具的维修保养等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支出,确保了残疾学生入学率逐步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2.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我校2022年寄宿生公用经费合计补助294人,补助标准0.02万元/生/年,资金由中央、省、州、县按80%、14%、2.7%、3.3%承担,2022年共下过5.8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水电维修费、劳务费。
3.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我校2022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合计补助315人,补助标准0.085万元/生/年,资金由中央、省、州、县按80%、14%、2.7%、3.3%承担,2022年下达资金26.7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未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了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保持学校健康快速发展。适应了我县快速发展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本校的特点,学校加强了校舍和设备建设,按分区规划、分区建设、逐步实施的原则进行,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争取在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做好校舍的改造工作。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增添必要的教育设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办好了人民满意的教育。
4.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2022年我校有义务教育阶段四类寄宿生176人,补助标准0.125万元/生/年;四类非寄宿生16人,补助标准0.0625万元/生/年,由中央50%、省级35%、州级6.75%、县级8.25%承担。2022年下达23.47万元,支付23.5万元,其中2022年下达23.47万元,以前年度结转资金0.03万元。本资金加快健全了教育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了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提高了教育质量,进一步保障了学生受教育权利,推进了教育公平,帮助学生全面发展、融入社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持续提高了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资金用于发放给满足条件的学生,确保了学生入学率逐步提高。适龄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努力使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5.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
2022年我校符合营养餐补助计划的学生人数达到315人,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省级试点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与国家标准一致,为每生每天0.0005万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0.10万元)标准测算。2022年下达资金31.5万元。该专项资金用于学生营养改善的食品和食材购置,用于改善学生伙食。解决因布局调整进城就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减轻了农村家庭经济负担。确保食品卫生和学生健康安全。确保落实好资助政策,保证资金安全,及时下达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覆盖率达到100%,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助政策,补助对象政策知晓率达100%。严格按照文件规范使用资金,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达100%。
实现目标: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按规定得到落实;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体健康。
6.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州10县市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办法,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对乡村教师(指城区市、县城所在地城区范围以外的公办农村学校教职工和其他乡镇公办学校教职工,含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教师和特岗教师)每人每月给予不少于0.05万元的岗位生活补贴。州财政按照10县市乡村教师每人每月0.02万元的标准给予县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同时统筹分配上级综合奖补资金,对落实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较好的县市予以重点倾斜。2022年预算我校有在职在编教职工23人,补助标准为0.02万元/人/月,2022年合计为5.52万元,计划用于发放给我校教师,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改善教师生活水平,提高广大教师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而奋斗的信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充分发挥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2、阶段性目标
按照文件规定严格使用资金。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我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各个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各个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我校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全体校务班子参与评价,并由财务室安排人员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改。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前,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成立以唐春正为组长,单位班子为组员的构建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自评分为98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总体目标
(1)本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按规定得到落实;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均衡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心健康,教育、生活正常开展。2022年为加快健全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受教育权利,推进教育公平,帮助学生得到全面发展、融入社会,这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确保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3)依据资金文件要求,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规定,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和开支,不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开支;
(4)及时足额对9名临时工发放教育体育系统临时工工资,有效解决临时工工资问题。
(5)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用于加快健全教育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推进了教育公平,帮助学生全面发展、融入社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资金发放给满足条件的学生,确保学生入学率逐步提高。适龄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努力使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6)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按规定得到落实;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体健康。
(7)足额按时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改善教师生活水平,提高广大教师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而奋斗的信心。
2.阶段性目标
(1)每年3月30日之前、9月30日之前,完成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报;4月30日之前、10月30日之前跟各村委会、扶贫办完成义务教育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核对;6月30日之前、11月30日之前完成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补助发放。
(2)每月初,对上月存量资金进行清理,上报学校领导小组,方便领导小组调整学校工作计划,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的设定符合县财政局的规划,项目申报、审批健全,建立了项目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并得到执行,项目完成符合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本年度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按规定得到落实;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在学学生均衡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身心健康,教育、生活能够正常开展。2022年要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推进教育公平,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融入社会,这一经费的实施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能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2.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保证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竞赛、教学质量提升,用于、水电维修费、劳务费等。
3.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保证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竞赛、教学质量提升,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教育信息化网络费用等支出,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用于学生课桌椅、床铺、食堂设施设备的零星补充购置及维修维护,用于支付房屋、建筑物、校园内道路、围墙、大门、运动场地、教室内教师讲台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资金用于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健康体检费、校方责任保险、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支出)等。县级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学校定额公用经费,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用于安排弥补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缺口部分。
4.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补助标准按寄宿四类生0.125万元/生/年,非寄宿四类生0.0625万元/生/年,八小少数民族在此基础上另补助0.025万元/生/年,由中央50﹪、省级35﹪、州级6.75﹪、县级8.25﹪承担。根据文件要求,此资金用于发放给四类寄宿生及非寄宿生,须确保脱贫不稳定户学生,以及非脱贫不稳定户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脱贫不稳定户等四类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到2025年,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医疗、康复、信息技术等与教育的融合,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教育保障机制,初步建立高质量的教育体系。
根据武财预〔2021〕238号文件、武财教〔2022〕87号、武财教〔2022〕30号文件2022年我校足额足人发放192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3.50万元。
5.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进一步规范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管理,切实有效地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为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为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好农村中小学学生的根本利益,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通过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助政策,解决因布局调整进城就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问题,确保落实好资助政策,保证资金安全,及时下达资金,按时落实资助资金。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助政策。
6.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州10县市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办法,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对乡村教师(指城区市、县城所在地城区范围以外的公办农村学校教职工和其他乡镇公办学校教职工,含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教师和特岗教师)每人每月给予不少于0.05万元的岗位生活补贴。州财政按照10县市乡村教师每人每月0.02万元的标准给予县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同时统筹分配上级综合奖补资金,对落实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较好的县市予以重点倾斜。2022年预算我校有在职在编教职工23人,补助标准为0.02万元/人/月,2022年合计为5.52万元,计划用于发放给我校教师,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改善教师生活水平,提高广大教师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而奋斗的信心。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产出指标4个,数量指标-随班就读学生数,补助学生人数1人,实际完成值1人,完成率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质量指标-补助范围所占比例,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率100%,分值20分,实际得分20分。成本指标-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指标值0.60万元/生/年,实际完成0.60万元/生/年,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2.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产出指标4个,数量指标-补助人数,补助学生人数294人,实际完成值294人,完成率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质量指标-在校寄宿生占补助范围比例,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质量指标-教师培训经费占学校公用经费比例,指标值≥5%,实际完成≥5%,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成本指标-初中公用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指标值0.20万元/生/年,实际完成0.20万元/生/年,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3.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产出指标4个,数量指标-补助人数,补助学生人数315人,实际完成值315人,完成率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质量指标-补助范围占在校生比例,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质量指标-教师培训经费占学校公用经费比例,指标值≥5%,实际完成≥5%,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质量指标-参训教师培训合格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成本指标-中学公用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指标值0.085万元/生/年,实际完成0.085万元/生/年,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4.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产出指标4个,数量指标-四类寄宿生补助人数,补助学生人数192人,实际完成值192人,完成率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数量指标-四类非寄宿生补助人数,补助学生人数0人,实际完成值0人,完成率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质量指标-贫困学生补助范围占比,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发放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成本指标-中学寄宿制四类补助标准,指标值0.125万元/生/年,实际完成0.125万元/生/年,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成本指标-中学非寄宿制四类补助标准,指标值0.0625万元/生/年,实际完成0.0625万元/生/年,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5.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产出指标3个,数量指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学生数,补助学生人数315人,实际完成值315人,完成率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质量指标-享用学生覆盖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质量指标-教师陪餐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成本指标-人均标准,指标值0.10万元/生/年,实际完成0.10万元/生/年,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6.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产出指标3个,数量指标-享受补助人数,补助教师人数23人,实际完成值23人,完成率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质量指标-享受教师补助范围占比,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成本指标-人均标准,指标值0.02万元/人/月,实际完成0.02万元/人/月,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我乡初中教育落后的现状,保障了农村孩子就近接受高质量教育,为农村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起点和优越成长环境,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对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98%,实际完成≥98%,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义务教育免费年限,指标值6年,实际完成值6年,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
2.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6%,实际完成≥97%,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义务教育免费年限,指标值6年,实际完成值6年,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
3.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社会效益指标-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8%,实际完成≥98%,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义务教育免费年限,指标值6年,实际完成值6年,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4.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95%,实际完成≥95%,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社会效益指标-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6%,实际完成≥96%,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
5.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96%,实际完成≥96%,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社会效益指标-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6%,实际完成≥96%,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社会效益指标-饮食安全事故,指标值=0%,实际完成=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6.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30分,实际得分3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认识,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用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强化质量,进一步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切实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年末结转数额过大。
2.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
3.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单位财务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难以顺利做完、做好。
七、有关建议
加强预算项目业务及财务培训,扩大培训范围。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