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加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插甸镇集镇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在插甸镇集镇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武定县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号召,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努力解决群众“充电难”问题。目前,全县共有云南电网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定县恒通公交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武定产投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昆明特来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在武定县境内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已建成充电桩156桩224枪,总功率达22725千瓦,其中,县城区140桩208枪,乡镇16桩16枪。总投资4238.69万元。完成选址规划及项目备案5个,共279桩563枪,计划投资约1.1亿元。充电桩布局涵盖县城主要区域、乡镇集镇、部分村组,包括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商业中心、旅游景区等,方便过往车辆充电。我县结合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交通流量、使用需求等因素,由武定产投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规划布局了全县29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点,共236桩472枪和472个停车位。该项目已完成备案和可研报告编制工作,概算投资9822.96万元,项目覆盖狮山、高桥、猫街等11个乡镇,目前公司正在与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洽谈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的合作事宜,积极争取社会融资推进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建成后将能有效解决我县充电桩布局少、充电不方便的问题,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充电需求。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建设成本较高。充电桩建设涉及设备购置、场地租赁、电力接入等多项费用,投资成本较大。特别是在一些偏远乡镇,由于用电负荷不足,需要进行电网改造升级,进一步增加了建设成本,导致企业不愿投资。
(二)发展规划不均衡。目前充电桩主要集中在县城区域,乡镇地区充电桩数量较少,发展不均衡。部分乡村旅游重点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区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影响了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使用。
(三)运营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充电桩运营企业存在服务意识不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充电桩故障维修不及时、充电价格不透明、线上服务平台不完善等,导致用户体验不佳,影响了充电桩的使用效率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三、下步工作计划及措施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车桩相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我县城乡发展规划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充电桩布局。针对武定产投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规划的充电桩项目,我们将督促其尽快开工建设,按照工期计划,明确各阶段建设任务与时间节点,在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早日建成投产。
(二)推进乡镇全覆盖。结合全县11个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的计划,全面梳理尚未建设充电桩的乡镇,根据当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交通流量、居民需求等因素,精准选址,加快建设速度。利用城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等区域,合理布局充电桩,推动城镇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同步规划、协调发展。
(三)优化服务与管理。建立健全充电桩运营管理机制,督促运营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充电桩正常运行,减少设备故障率。搭建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充电桩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故障预警,为用户提供充电预约、导航、支付等便捷服务,提升用户充电体验。
(四)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持续落实充电桩项目备案“一窗办理”,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研究制定更多鼓励充电桩建设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运营,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与资金支持 。
(五)推动多元场景建设。除常规公共场所建设外,探索在商业建筑、物流基地、大型村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乡村旅游重点乡(镇)等区域建设充电桩,满足不同场景下的充电需求,助力新能源汽车在更多领域推广应用,促进绿色出行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能源工作的关注,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伟,0878-883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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