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白路镇木高古村民族团结示范建设项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白路镇木高古村为彝族聚居村,不仅有独到的自然资源优势,更有底蕴丰厚的民族文化及红色文化资源,把该村打造成为集生态和文化旅游融为一体的民族团结示范村,对巩固拓展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县民族宗教局近年来能争取到的民族宗教系统专项资金,每年大约在1200万元左右,能组织实施8—10个左右的民族团结示范村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安排到每个乡镇实施的项目也就1至2个,每个项目资金安排大约在100万元以内。项目先由乡镇规划上报,符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方向,县民族宗教局邀请县级有关部门专家组织项目集中评审后,可以安排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进行项目实施。但是,今年争取到的1247.5万元民宗系统专项资金中,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资金仅有500万元含5个项目。其余资金大部分安排在特殊地区综合治理、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览馆、主题公园等氛围营造及点位打造上,目前已没有办法安排出其他项目资金。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向上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和支持我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武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感谢你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8月31日
上一条: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一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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