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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809008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武自然资复〔2022〕4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9日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李贵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民村委会花果山移民生产用地性质变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解决花果山移民的生产生活,2018年,武定县移民开发局向云南省林业厅提出了林地使用申请,经云南省林业厅批准,同意使用林地。2019年县移民开发局在对林地和果树进行赔偿后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生产用地的施工,时值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按照第三次国土调查以现状调查的要求,将该地块中694.90亩调查为耕地 ,按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三调后稳定耕地图斑,该地块中413.74亩为稳定耕地,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规则的函》(云自然资函〔2022〕345号)划定规则要求“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定耕地不得少于稳定耕地的90%,坝区稳定耕地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比例不得低于92%。原则上集中连片大于等于75亩的稳定耕地应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所以该地块中稳定耕地全部划入基本农田。同时,该地块为2020年作为我县补充耕地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后,按照耕地进行管理,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和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的相关规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新建高标农田增加的耕地应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储备区,同时规定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用建设用地的实行“进出平衡”,综上所述,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新民村委会花果山移民生产用地性质变更的建议不符合目前的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请您对辖区内村民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决策部署。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兴祥 0878-603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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