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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809007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武自然资复〔2022〕5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9日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普光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万德镇支卧村委会方山果、必由召村民小组耕地、林地、草地、闲置地等土地管理使用权移交给支卧村委会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依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471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方山果、必由召两个村民小组的耕地、林地、草地、闲置地等土地管理使用权在征地线(淹没线)以外的权属仍然归属该两个村民小组,无政策依据移交给支卧村委会管理使用。如需管理使用,可以在当地政府指导下依法有偿流转。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正富1512599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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