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云娟代表:
你提出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尽快解决南街三、四、六组安置用地遗留问题”的建议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南街三、四、六组安置用地遗留问题因为涉及城市规划调整,狮山镇人民政府和我局多次召集社区、村民小组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近期,狮山镇人民政府和我局召集南街社区、南街三、四、六组村民小组进一步协调解决安置用地遗留问题,希望在社区、村民小组负责人及村民代表的支持、配合下,达成一致意见。
感谢你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自然资源工作。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8日
上一条: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武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武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