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撕贝斯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场所案
案件情况:2025年7月8日,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接到12345平台投诉,举报武定县狮山镇东岳社区“邺livehouse慢摇吧”(武定撕贝斯酒吧)接纳未成年人到店消费,根据投诉举报,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2025年7月30日对武定撕贝斯酒吧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调取了武定撕贝斯酒吧2025年7月8日当天营业时间的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显示2025年7月8日,该名未成年人由朋友邀约到武定撕贝斯酒吧“保山卡座”娱乐,当晚无消费。执法人员在现场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拍照取证。
2025年9月5日,武定县检察院向我局移交武定撕贝斯酒吧在2024年9月28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相关证据。
该案经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立案调查,当事人武定撕贝斯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结果:1.停业整顿一个月;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88.00元(大写:捌佰捌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日期:2025年10月23日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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