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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0820016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公开公示情况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公开公示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楚财农〔2024〕90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18万元。资金管理要求:一、请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云南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农〔2023〕19号)的规定,加强资金核算和管理,认真按规定的资金开支范围和支出内容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强化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规范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完善资金管理资料,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增强资金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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