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0322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501000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3.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办(警务办)。

武定县司法局所属单位11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武定县司法局狮山司法所;

2.武定县司法局猫街司法所;

3.武定县司法局白路司法所;

4.武定县司法局插甸司法所;

5.武定县司法局发窝司法所;

6.武定县司法局万德司法所;

7.武定县司法局已衣司法所;

8.武定县司法局田心司法所;

9.武定县司法局东坡司法所;

10.武定县司法局环州司法所;

11.武定县司法局高桥司法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武定县司法局

2.云南省武定县公证处

纳入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云南武定县公证处不独立会计核算,包含在武定县司法局决算编报中。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局党组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提升、大转变、大发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政治觉悟。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人民调解定纷止争。建立健全乡镇、村(居)调委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把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法治宣传多点发力。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等“三单一书”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狮山镇红土田社区、猫街镇永泉村、田心乡田心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乌龙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基地。配合省司法厅在猫街镇搭建“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大讲堂”,把猫街村委会建成“云南省‘八五’普法工作联系点”。在全州率先建成悟尼格村董贵榕法律明白人个人工作室。三是法律援助惠民生。建立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36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实体平台,在15个重点行业部门中挂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为136个村(社区)配备“乡村法务通”机器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每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办结各类公证事项近500件,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

3.坚持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推动特殊人群管控更加规范。一是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初步完成“智慧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严格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坚决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着力提高安置帮教水平。实行随时排查,一季一清制度,积极探索和完善对重点对象的防控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帮,不失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635, 647. 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4, 713. 14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34.82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32,833. 74元,下降8.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33,768. 56元,下降7.2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99,065. 18元,下降99.0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2人退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2022年下半年部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635, 647. 96元。其中:基本支出9,100, 637. 01元,占总支出的85.57%;项目支出1,535, 010. 95元,占总支出的14.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16, 833. 58元,下降9.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57,387. 81元,下降6.74%;项目支出减少459,445. 77元,下降23.0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财政欠拨部分专项资金,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顺延至下年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00, 637. 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29, 311. 57元,占基本支出的91.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1,325. 44元,占基本支出的8.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5, 010. 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758,443. 39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设备购置、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24年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14,766. 73元,主要用于维修(护)费、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支出。

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省级配套补助资金26,700. 00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培训费。

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创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项目补助经费)、法律援助补助、社区矫正补助资金553,060. 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办公经费支出。

2024年社区矫正补助资金82,040. 83元,主要用于劳务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4, 713. 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1,014, 794. 09元,下降8.71%,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089, 362. 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7%,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手续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租赁费、维修(护)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欠拨部分专项资金,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顺延至本年度拨付。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0, 472. 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增加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2,530. 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完成年初预算的95.1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增加,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2,348. 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完成年初预算的95.2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 00元,决算为55,650. 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169. 70元,下降26.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 00元,决算为28,131. 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55%,完成年初预算的9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 00元,决算为27,519. 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45%,完成年初预算的80.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794. 70元,下降2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375. 00元,下降29.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519. 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375. 00元,下降29.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 00元,支出决算为55,650. 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169. 70元,下降26.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 00元,决算为28,131. 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 00元,决算为27,519. 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94. 70元,下降2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75. 00元,下降29.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519. 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375. 00元,下降29.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5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省、州主管部门到武定县司法局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友邻司法机关到我局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0,390. 62元,比上年减少97,506. 97元,下降11.2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精神,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均较上年有所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工会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武定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459, 258. 23元,其中,流动资产226,030. 33元,固定资产6,233, 227. 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297,324. 7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3,846. 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900. 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31. 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31. 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31. 1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31. 1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501111


附件【附件1: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1021074507212.xlsx
上一条:武定县插甸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下一条:武定县环州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