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201000
武定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2.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参与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3.维护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4.组织指导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5.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6.负责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8.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武定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法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民警教育培训、奖励、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
13.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4年以来,武定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厅党委总体部署和“4433333”重点工作任务、州公安局“12345”工作思路,优化推行武定公安“123456”工作举措,紧扣全县中心工作,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重拳打击违法犯罪和精准管控风险隐患,有力维护了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平安武定建设底色更浓、成色更足、亮色更显。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筑牢对党忠诚之色。在“强党建、凝警心、铸忠诚”上持续发力;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凝聚效能变革之力。坚持“务实、高效、管用”原则,持续深化公安工作现代化三年行动;三是聚焦公安主责,汇聚合力攻坚之势。在维护政治安全上下功夫,确保政治安全;在打击违法犯罪上下功夫,全年共立刑事案件758件,破获522件;在加强治安要素管控和道路交通管理上下功夫,全年查处治安案件1641件,交通违法案件66712起;在重大安保、重要勤务上下功夫,确保了全年重点时段、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2024年12月10日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办字〔2024〕27号)。我部门共设置内设机构16个,分别是: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审计大队、政工室、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警卫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保障室、交通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设置直属机构2个,分别是:武定县看守所、武定县拘留所。下设派出机构12个,分别是:狮山派出所、九厂派出所、猫街派出所、高桥派出所、白路派出所、插甸派出所、发窝派出所、田心派出所、东坡派出所、环州派出所、万德派出所、己衣派出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武定县公安局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8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88人(警务辅助人员);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人(离休0人,退休5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武定公安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和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州市公安局长会议、全州县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牢记训词、主动担当、守正创新、协同协作、从严从实,围绕省厅党委总体部署和“4433333”重点工作任务、州公安局“12345”工作思路,优化推行武定公安“123456”工作举措,奋力推动武定公安工作稳步提升。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夯实“一个基石”。二是做实“两手同抓”。即一手抓维护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一手抓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省前列成果巩固。三是坚持“三个强化”。强化党建引领、纪律作风和激励保障三项措施,加强政治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四是完善“四个一”工作机制。推行任务安排一张表、指挥调度一张图、巡防管治一张网工作机制。五是严守五条工作底线。六是争创六大工作亮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武定县公安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武定县公安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性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1,195,777.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42,989.97元,占总收入的98.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2,787.89元,占总收入的1.0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47,404.35元,增长3.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91,616.46元,增长5.5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44,212.11元,下降61.53%。主要原因是:一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收支较上年增加。二是财政预算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三是看守所在押人员经费并入公安局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1,476,386.61元。其中:基本支出50,279,417.28元,占总支出的81.79%;项目支出11,196,969.33元,占总支出的18.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81,631.01元,增长2.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32,238.23元,增长1.07%;项目支出增加749,392.78元,增长7.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加原因:一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收支较上年增加。二是财政预算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三是看守所在押人员经费并入公安局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279,417.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175,140.94元,占基本支出的89.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04,276.34元,占基本支出的10.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96,969.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51.80元。
1.州级内部控制建设资金3,000.00元,用于单位内控建设。
2.看守所在押人员专项资金138,009.92元,用于保障武警中队水电费、营房及各类设施设备维护。
3.看守所在押人员保障专项经费782,018.68元,用于武定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日常生活补助。
4.招商团招商引资专项资金10,667.00元,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5.警务辅助人员专项补助资金4,135,335.36元,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工资。
6.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035,837.57元,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购置等相关业务。
7.州级禁毒补助资金79,200.00元,用于7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费。
8.中央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配套专项资金2,951.80元,看守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支出。
9.公安派出所“五小工程”建设专项经费4,949.00元,用于基层派出所“五小五化”建设。
1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结算补助资金5,000.00元,用于看守所在押人员疾病防控及环境整治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45,941.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9%。与上年相比增加2,497,779.44元,增长4.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5%。增长原因:一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收支较上年增加。二是财政预算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三是看守所在押人员经费并入公安局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49,466,14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内新增1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中央、省、州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在年中追加预算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56,65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年内退休人员增加6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21,69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入职人员增加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01,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财政追减。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5,000.00元,决算为1,120,3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1,872.04元,下降32.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0元,决算为1,055,59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22%,完成年初预算的17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64,70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8%,完成年初预算的86.2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本年度以及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299.96元,增长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172.00元,下降13.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4,7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172.00元,下降13.5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本年度以及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20,3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1,872.04元,下降32.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0元,决算为1,055,5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64,7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车辆运行维护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本年度以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7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299.96元,增长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72.00元,下降13.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4,7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172.00元,下降13.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本年度以及上年均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内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主管部门到武定县公安局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友邻公安机关到我局交流学习,协助执行任务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6,593.06元,比上年减少368,366.51元,下降8.0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6人,公用经费作相应追减,另外是为持续执行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公用经费支出等,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672,850.00元、电费80,000.00元、物业管理280,000.00元、差旅费105,416.00元、维修(护)费102,000.00元、公务接待费64,709.00元、劳务费30,000.00元、委托业务费80,000.00元、工会经费396,018.06元、福利费145,4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000.00元、公务员车改补贴1,630,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8,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武定县公安局资产总额53,303,055.60元,其中,流动资产714,069.98元,固定资产52,544,638.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43,747.5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02,566.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96,582.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划拨资产1项,账面原值9,3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3,32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1,06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3,32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3,32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
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201111
上一条: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
下一条:武定县图书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