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201000
武定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2.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参与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3.维护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4.组织指导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5.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6.负责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8.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武定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法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民警教育培训、奖励、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
13.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公安工作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关心帮助下,县公安局紧扣“111575”工作思路,紧盯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这条主线,坚持“稳”字当头、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通过凝聚干事创业“一团火”、打好主动出击“组合拳”、织密风险防控“防护网”,有力捍卫了政治安全、维护了社会安定、保障了人民安宁,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上半年全县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97.32%,较2021年提高0.31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八、全州排名第三,平安武定建设成色更足,以实际行动忠诚护卫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委(监察室)、指挥中心、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刑侦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反恐大队。
共设置17个所属单位,分别是:环食药侦大队、武定县看守所、武定县行政拘留所、交警大队,狮山派出所、狮山风景区派出所、九厂派出所、猫街派出所、高桥派出所、白路派出所、插甸派出所、发窝派出所、田心派出所、东坡派出所、环州派出所、万德派出所、己衣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武定县公安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4人。其中:行政编制20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含看守所1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1,802,911.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62,216.75元,占总收入的88.2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240,694.40元,占总收入的11.7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51,277.07元,下降1.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10,233.47元,下降11.96%。总收入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欠拨部分专项经费。财政拨款收入下降的原因:一是财政追减年初县级预算警务辅助人员经费5,540,056.25元,改为存量资金安排。二是未拨付年初预算县级专项资金。三是欠拨部分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6,458,956.4元,增长826.23%。增长原因:县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2,133,575.18元。其中:基本支出55,112,131.17元,占总支出的88.7%;项目支出7,021,444.01元,占总支出的11.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5,610.18元,增长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81,778.7元,增长15.22%。增加原因:在职人员职务、级别普遍增资。项目支出减少7,036,168.52元,下降50.05%。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一是财政欠拨部分专项资金,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顺延至下年度支出;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490,224.29元。资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112,131.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851,596.86元,占基本支出的8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60,534.31元,占基本支出的16.8%。
公用经费支出比例图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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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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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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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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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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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5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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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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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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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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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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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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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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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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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20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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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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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210,4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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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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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护)费
|
103,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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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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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7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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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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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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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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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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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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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9,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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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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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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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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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6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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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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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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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6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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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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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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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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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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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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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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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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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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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21,444.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29,36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办案业务费支出4,909,292.01元,主要用于城市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公安专网租赁,移动警务终端使用费,业务设备维修,执法执勤车辆运行、警务辅助人员劳务费,办案专用耗材、特别业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000.00,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房屋建筑物购建829,360.00元,主要用看守所、狮山所、猫街所三个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支出;业务装备费1,190,792.00元,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3辆566,640.00元、刑侦解剖室设备414,325.00元及其他信息化设备一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15,159.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7%。与上年相比减少5,518,998.04元,下降9.0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预算警务辅助人员经费调减指标,改由财政存量资金安排,列其他收入;二是年初预算县级项目经费未执行;三是欠拨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部分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顺延至下年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5,301,88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0,126,516.8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964,905.39元,公用经费支出4,732,198.46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29,413.00元);信息化建设695,588.36元,执法办案3,563,566.03元;特别业务13,200.00元;其他公安支出903,010.00元(含看守所、狮山所、猫街所三个建设项目支出829,360.0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27,90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277,399.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92,198.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1,227.23元,死亡抚恤187,083.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56,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缴费。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790,660.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65,733.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人口落户城镇业务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08,9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27,204.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566,6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5,564.6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27,204.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566,6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85,564.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购置费减少。二是财政欠拨专项经费,部分车辆运行费结转下年度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3,212.58元,下降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4,160元,下降0.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7,861.58元,下降1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809元,增长13.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购置费较上年减少。二是为财政欠拨专项经费,部分车辆运行费结转下年度支出,运行费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我县山区面积大,路况较差,公安机关在开展扫黑除恶,疫情防控、跨境打击违法犯罪、二十大安保、乡村振兴等专项工作中,用车频率高,车辆损坏严重,导致派出所日常接处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报县公车办批准,同意为己衣派出所、发窝派出所、警务保障室报废更新执法执勤业务用车三辆,购置价566,64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大型安保、应急处突、接处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主管部门到武定县公安局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友邻公安机关到我局交流学习,协助执行任务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2,198.46元,比上年减少5,098,071.28元,下降51.8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财政追减年初预算警务辅助人员经费4,145,004.60元,改为存量资金安排,劳务费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公用经费收入减少953,066.68元,支出相应比上年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640,886.84元、水费80,000.00元、电费271,500.00元、物业管理200,600.00元、差旅费200,000.00元、维修(护)费103,550.00元、公务接待费75,000.00元、劳务费102,963.16元、工会经费741,636.1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587.28元、公务员车改补助费1,742,67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定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14,628,935.34元,其中,流动资产1,813,610.87元,固定资产111,293,124.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22,2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672,744.1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552,993.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732,4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4,5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0,53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4,0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4,54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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