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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925090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21601000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武定县委政法委在州委政法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担当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责主业,坚决确保全县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2022年,我县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为97.86%,全省、全州排名第1位;2022年4月被省委平安办评为2021年度“省级先进平安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内设7个办公室,代管县法学会;机构设置情况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041,253.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1,253.51元,占总收入的92.4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80,000元,占总收入的7.5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33,797.41元,增长19.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3,797.41元,增长10.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80,000元,增长100%。本年收入比上年增长的原因是:一是政策性增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调标;二是追加2021年度综合绩效暨大比拼考核奖励经费;三是州委政法委和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拨入移民搬迁方面的工作经费3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882,845.37元。其中:基本支出4,654,332.51元,占总支出的95.32%;项目支出228,512.86元,占总支出的4.6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40,147.83元,增长15.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33,276.41元,增长36.05%;项目支出减少593,128.58元,下降72.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本年支出比上年增长的原因是:一是政策性增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调标;二是追加的2021年度综合绩效暨大比拼考核奖励经费实现支出,三是州委政法委和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拨入的工作经费部分实现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54,332.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92,356.83元,占基本支出的92.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361,975.68元,占基本支出的7.78%。人均基本支出221,634.88元,其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204,397.94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7,236.94元。

2021年、2022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对比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数

上年支出数

增减数

增减%

办公费

22,211.60

20,645.22

1,566.38

7.59%

水费

3,000

2,908

92

3.16%

电费

5,000

4,500

500

11.11%

邮电费

9,088.40

5,028

4,060.40

80.76%

差旅费

24,961

29,750.00

-4,789

-16.10%

维修(护)费

12,000

7,815

4,185

53.55%

会议费

5,000

8,565

-3,565

-41.62%

培训费

5,000

9,470

-4,470

-47.20%

劳务费

30,000

63,732.53

-33,732.53

-52.93%

工会经费

66914.68

58,363.14

8,551.54

14.65%

其他交通费用

145,200

142,350

2,850

2%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600

3,600

-

合计

331,975.68

356,726.89

-24,751.21

-6.94%

备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三公经费”中单独说明。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512.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591.86元,用于开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移民搬迁维稳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16,921元,用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1,253.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6%与上年相比增加429,405.81元,增长10.1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调标;二是追加的2021年度综合绩效暨大比拼考核奖励经费实现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15,12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按照部门职责履行特定的专项业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工会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3,263,151.07元、公用经费支出331,975.68元、项目支出2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4,42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4%。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0,634.8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410.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378.8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5,93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32,965.58元,事业单位医疗41,899.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1,072.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8,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45,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9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45,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里面含有向上争取资金项目中的“三公”经费15,98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98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485.93元,下降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044.93元,下降4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441元,下降47.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用务划拨了一辆给县政府办公室,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

(二)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开展工作情况,故未产生具体

2.购置车辆0辆。2022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等工作接待上级和各乡镇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975.68元,比上年减少74,551.21元,下降18.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支出成本,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公务接待、差旅费、车改补贴、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077,229.50元,其中流动资产840,431.50元,固定资产1,236,7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6,672.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75.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75.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75.1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2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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