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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925059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301000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贯彻国家和省、州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县林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县委“1234”战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苦干实干,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绩斐然。

2.林长制以“制”促“治”工作格局正逐步显现。

3.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明显。

4.资源保护不断加强。

5.林草产业快速发展。

6.生态脱贫成果持续得到巩固和拓展。

7.经济稳增长等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8.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武定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与草原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与科技产业股、规划财务股、森林草原防火股等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武定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挂武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牌子)、武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武定县中德合作造林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武定县退耕还林办公室、武定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武定县林木林权流转管理站、武定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办公室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9,590,69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72,099.77元,占总收入的81.0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418,597.33元,占总收入的18.9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164,943.69元,增长111.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746,346.36元,增长71.4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9,418,597.33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生态护林员补助等部分项目资金由主管部门直接兑付,收入未分拨到乡镇,故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6,517,204.75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0,038.5元,占总支出的21.64%;项目支出44,287,166.25元,占总支出的78.3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069,620.72元,增长55.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91,341.74元,增长10.79%;项目支出增加18,878,278.98元,增长74.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生态护林员补助等部分项目资金收入未分拨到乡镇,由主管部门直接兑付,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30,03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90,755.31元,占基本支出的93.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9,283.19元,占基本支出的6.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287,166.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015,09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10,765,833.22元;开展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退化林修复支出4,313,571.00元;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支出909,680.00元;开展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支出540,000.00元;开展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支出1,951,858.20元;开展退化林修复工程支出954,176.00元;开展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634,167.00元;开展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支出1,507,911.75元;开展林草综合业务专项支出418,615.55元;开展长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及植被恢复造林项目支出6,625,649.86元;开展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支出795,600.00元;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10,271,081.68元;开展贷款贴息项目支出16,890.15元;开展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1,441,233.35元;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支出142,920.00元;开展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67,239.21元;开展村庄绿化美化项目支出263,446.80元;开展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等项目支出2,467,292.4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30,902.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75%与上年相比增加11,255,918.85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生态护林员补助等部分项目资金收入未分拨到乡镇,由主管部门直接兑付,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9,05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及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590,028.05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1,840.48元,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0,709.90元,死亡抚恤56,475.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0,58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4,175.67元,事业单位医疗256,717.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9,692.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924,24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1%。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天然林管护、退化林修复、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及种苗费等,其中:生态保护10,765,833.22元,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4,313,571.0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909,680.00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40,000.00元,1,933,068.27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954,176.00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307,352.00元,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200,559.75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1,916,78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及补植补造、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贷款贴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及草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7,319,753.8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8,615.55元,森林资源培育980,000.00元,森林资源管理795,6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271,081.68元,贷款贴息16,890.15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441,233.35元,草原管理142,92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67,239.21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63,446.8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5,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按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44,5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842,587.40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01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6,77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917,654.1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0.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6,923.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195.6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195.6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6,77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917,654.12元,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使用上级专项资金购置了森林防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中:林草局1辆,狮山、猫街、高桥各1辆,三个乡镇的森林防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由各乡镇自行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6,923.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19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气候干燥,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经相关部门批准,我局使用上级专项资金购置了森林防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划拨给部分乡镇用于保障森林防火工作,年初未预算上级专项资金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52,800.45元,下降5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949,145.88元,下降50.8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8,350.24元,下降5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95.67元,增长5.3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购置森林防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2022年度购置森林防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相应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4辆。2022年,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经相关部门批准,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用上级专项资金购买4辆森林防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中:县局留用1辆,狮山、猫街、高桥、等3个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各1辆,划拨到乡镇的车辆由各乡镇自行管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项目、森林资源监测、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营造林、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3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天保工程、退耕还林项目、森林资源监测、生态效益补偿、营造林、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及上级林草系统与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林草重点项目实施、重点工作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9,283.19元,比上年减少548,471.26元,下降41.31%,主要原因本年度公用经费绩效部分未拨入,加之压缩各项公用经费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生的费用,相关使用情况如下:办公费17,403.99元,手续费140.50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30,000.00元,邮电费5,564.10元,差旅费96,334.00元,维修(护)费19,381.90元,会议费23,248.80元,培训费244.00元,公务接待费80,451.20元,劳务费2,500.00元,工会经费83,056.7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958.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4,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26,709,072.07元,其中,流动资产9,887,135.82元,固定资产16,821,936.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09,602.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60,299.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7,95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9,74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8,209.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7,955.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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