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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负责综合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品牌建设和质量强县战略。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武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产(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目标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始终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二是认真落实《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把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认真落实抓党建促市场监管目标要求。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四是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及时选优配强各支部支委班子,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五是抓日常、重纵深、落细处。扎实推进“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报到”形成学习、教育、服务良好党建氛围;六是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学思践悟联系服务群众,树牢“四大安全”底线;七是迅速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新高潮,全面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努力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着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截至目前,全县实有市场主体25847户,位居全州第三位,占全州总量10.1%。全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06.5户,高于全州平均水平8.85户,新登记市场主体4534户,同比增长13.44%,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31%。二是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成年报企业3557户,年报率97.8%;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649户,年报率95.3%;年报个体工商户16514户,年报率97.97%。三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全年制定部门抽查计划59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0个,完成率100%。四是推行“互联网+监管”,录入监管事项174项,监管事项覆盖率达80%以上的要求,推送监管动态信息24条。五是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不正当竞争、商标、知识产权、养老诈骗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78件,罚没款合计79.4万元。六是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示范店)创建活动,年内完成授牌23个,其余20户正在创建中,受理投诉举报1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在126个行政村建立126个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6个,构建形成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3.实施“四大安全”守护,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全面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监管,加快食品生产分级管理,强化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系列专项整治,继续保持对食品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全年监督检查15860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89份,整改安全隐患216处,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7件,罚没款41万元。组织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保障“县级两会”、“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12场次,保障8000人次就餐安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筑牢风险防控网。完成各级食品安全抽检1150批次,开展食品快检550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强化食物中毒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发布预警信息120条。从严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是严守药械安全底线。严格按“四个最严”要求,加强药械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疫苗专项整治、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药剑”2022联合行动及重大节日药械市场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药械违法行为,至目前,查处药械违法案件9件,罚没款合计11万元。向公安机关案件移送药品案件2件;通报药品案件线索3条。继续巩固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和推进农村便民药柜建设,全县168家医疗机构,有157家医疗卫生机构达规范药房标准,巩固达标率93.4%,建设“农村便民药柜”114家,“农村便民药柜”覆盖率达101.7%。强化药械化安全监测,全年共完成药品抽样51批次、医疗器械5批次、化妆品抽样3批次。强化“三项”监测。截至目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6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6例。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开通29个“一退两抗”监管小程序账号,认真落实“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压实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哨点”作用。三是严守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开展对水泥、非医用口罩、燃气灶具、儿童用品等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全年开展巡查18次。组织开展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40个批次。开展为中小企业送技术服务活动,确定5户重点企业,为5户企业复工复产送去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等技术服务,走访企业65户,收集质量技术服务需求125条,建立服务档案5家,解决企业实际问题25个。强化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非医用口罩质量等专项整治和质量安全大检查。检查门店24家,检查口罩360批次,安装报警装置55台;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12户,品牌8个,电动自行车680辆,消防器材128件;检查燃气灶具128台,儿童玩具123件;检查化肥、农药、农膜、种子、农机及农机配件销售门市共120户;检查使用包装储存危化品企业17户,储存罐858立方米。四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与11个乡镇及12个单位签订《武定县2022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书》,与187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告知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到期预警特种设备进行“大清扫”。加强重要节点、重要节日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年”专项活动。检查抽查各类特种设备1412台(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266处,发出安全指令书25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案件1件。继续推进气瓶追溯系统和电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4.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
一是夯实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基础,促进质量发展。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配镜店能效、水效、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销售单位等计量监督检查,对药店、农贸市场、超市等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全年共检定计量器具388台,为企业减轻负担2.34万元。积极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帮助1户企业在互联网上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指导帮助辖区检验检测机构完成系统直报工作。开展辖区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二是开展质量强县8个单位州对县政府质量考核,将37项考核任务目标下达到各成员单位,牵头组织开展对县级14单位部门质量强县考核工作。三是推进品牌战略,发展品牌经济。积极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质量走廊创建等活动,培育打响“武定”品牌。年内,创建“三品一标”认证8个,完成全年任务的100%;指导帮助云南永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通成工贸有限公司申报第四届州政府质量奖,云南永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获得第四届州政府质量提名奖。四是制定“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按照安排部署制定《武定县“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武定县“十四五”质量强县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政府竞争力、品牌建设、质量技术基础规划建设。
5.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开展专利提质量、商标创品牌、地标扩影响行动。
认真落实专利申请资助和推进武定壮鸡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工作。全县获专利授权93项(其中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80件,外观设计12件,获发明专利转让1件)。全县发明专利有效量为11件,比上年增加2件,增长22.22%,商标申请590件,注册170件,有效注册量1230件。二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强企惠企助企行动。主动到纳玉环保、云南云味坊等企业宣传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做好帮促服务和协调工作。武定臻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武定永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和武定兴裕食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参加2022年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成功;云南胤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龙佰武定钛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成功申报成为云南省2022年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一步提升武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运用水平,形成一批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三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履行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职责的主动性,提高全县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四是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和知识产权“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68户次,查处知识产权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案件2件,罚没款5.4万元。
6.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强化执法办案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培训制度,提升市场监管队伍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加强稽查办案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稽查办案法制审核、案件合议,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稽查执法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产品抽检、风险监测等案源渠道作用。拓宽案件线索和渠道来源,全年共查办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合格”食品等产品案件17件。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机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新型市场监管体制的制度规则。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出台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五张“减免责清单”100条。年度被武定县人民政府评为:武定县“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秀集体。
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任务
2022年度固定投资任务数12000万元,引入武定县城北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2104万元,超额104万元,完成投资任务数100.87%。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办、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行政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狮山市场监管所、高桥市场监管所、猫街市场监管所、白路市场监管所、环州市场监管所、东坡市场监管所、插甸市场监管所、发窝市场监管所、田心市场监管所、万德市场监管所、己衣市场监管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629,067.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96,618.23元,占总收入的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2,448.84元,占总收入的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73,191.12元,增长11.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92,500.7元,增长10.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80,690.42元,增长32.05%。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入2021年绩效奖和正常晋级升档工资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625,522.89元。其中:基本支出16,271,016.89元,占总支出的97.87%;项目支出354,506元,占总支出的2.1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42,645.93元,增长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25,895.52元,增长18.38%;项目支出减少1,083,249.59元,下降75.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入2021年绩效奖和正常晋级升档工资增长,项目调整和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71,016.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68,816.41元,占基本支出的90.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2,200.48元,占基本支出的9.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50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对企业补助150000.00元,其中费用补贴150000.00元;2.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174300.00元,其中委托业务费174300.00元;3.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29300.00元,其中,办公费23000.00元,培训费2000.00元,专用材料费4300.00元;4.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286.00元,其中,办公费286.00元;5.省级第二批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620.00元,其中,办公费6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96,618.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2%。与上年相比增加1,357,445.11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拨入2021年绩效奖和正常晋级升档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42,371.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988,771.8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0,000.00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74,300.00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9,3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2,74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9%。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和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842,692.1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0,763.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8,379.63元;就业补助支出906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0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6,36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缴费578,971.86元,事业单位医疗缴费2,956.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4,434.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05,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25.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9,993.8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3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25.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9,993.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9,897.12元,增长76.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2,726.12元,增长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7,171元,增长204.4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主体培育倍增,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营主体培育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4,545.82元,比上年减少390,740.18元,下降22.13%,主要是项目调整和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费用开支。
1.办公费103,971.42元。
2.印刷费2,000.00元。
3.水费10,000.00元。
4.电费25,000.00元。
5.邮电费55,150.69元。
6.差旅费57,881.00元。
7.维修(护)费2,830.00元。
8.租赁费22,360.00元。
9.会议费10,000.00元。
10.培训费7,000.00元。
11.公务接待费100,032.00元。
12.专用材料费4,300.00元。
13.工会经费158,496.18元。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993.86元。
15.其他交通费用594,900.00元。
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9,504,421.74元,其中,流动资产609,470.35元,固定资产8,885,951.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8438.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67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20245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机构改革无偿划拨资产4项,账面原值14274.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428.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3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993.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428.4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71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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