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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924005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2023年09月24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46801000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州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州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建议,拟定我县参与全省全州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研究提出我县“走出去”战略和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省州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相关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发展和改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7.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18.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19.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拟订武定县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2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1.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全县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3.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县投资项目。 

25.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质量标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6.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2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狠抓项目投资,全面夯实全县发展活力。认真落实《武定县2022年推行项目工作法实施方案》《武定县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武定县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解和立项督查方案》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构二破三”“调二提三”等工作机制,切实统筹抓好全县32专班组作用,确保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稳步推进。探索建立了学习提能、两个责任人、调度通报、约谈警示、专班推进、考核评价等“六项机制”,切实提高全县项目申报实施推进工作质效。1-9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1.23亿元,同比增长7.8%,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3亿元、同比增长10%。一是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不断加大力度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截至目前,国家下达教育强国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个资金1304万元,省下达我县2022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3个项目200万元,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1个项目795万元。州下达2022年第一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个项目700万元,县级计划安排前期经费2000万元。2022年第三批专债项目拟争取到两个,专债额度6600万元,即武定县城东南片区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拟安排3600万元专债资金,武定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及配套管网工程,拟安排3000万元专债资金。二是切实加快实施重点项目。2022年,全县纳入省级重点项目20项总投资60.41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23.28亿元;纳入州“四个一百”重点项目49项总投资225.44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27.18亿元,1-10月完成投资21.7亿元;县级确定重点建设项目100项总投资693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54.99亿元;1-10月完成投资18.3亿元。全县2022年第一批集中开工项目71项,总投资93.52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39.48亿元,目前完成投资18.47亿元。其中集中开工产业项目52项,总投资63.97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30.18亿元,目前完成投资12.91亿元。三是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全县累计谋划2023年项目143项,总投资208.84亿元。谋划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9项,总投资32.7亿元,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5.6亿元;谋划2023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求项目33项,总投资29.2亿元,拟争取省预算内资金16.2亿元;谋划武定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0项,总投资86亿元,拟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8亿元;谋划2023年中央专项资金项目4项,总投资2.7亿元,拟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79亿元;谋划云南省国外优惠贷款储备项目7项,总投资18.7亿元,拟贷款金额2.87亿美元;谋划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2项,总投资2.09亿元,拟项目贷款总需求2.08亿元。即武定县城东南片区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武定县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谋划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贷款项目11项,总投资5.9亿元,贷款需求1.39亿元;谋划武定县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27项,总投资36.5亿元,贷款需求16.55亿元;四是扎实做好项目审批服务。2022年,经发展改革系统审批和转报上级审批项目85项,计划总投资43.9亿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83项,计划总投资261.41亿元,核准制1项,计划总投资1683万元。

2.紧扣帮扶重点,全面推进后续帮扶工作。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通过劳务工作站、劳务联络点,就业创业服务站等输出、推介、引导搬迁群众就业。劳动力6376人中,已实现转移就业5289人,转移就业率达82.95%。建设扶贫车间5个、光伏电站5个。2022年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12项,到位资金2,179.72万元。其中,安置区以工代赈1项,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610万元,后续扶持6项,到位衔接乡村振兴资金655.72万元,前期工作经费85万元(省预算内50万元、县级35万元),物管水电费减免补贴15万元,魏桥集团捐赠分布式光伏项目2项859万元。完成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4项,其中2项已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项目。

3.紧扣建设重点,全面推进滇中引水工程。一是滇中引水主干渠建设按进度推进。累计完成投资15,260.79万元,占总投资41370万元的36.89%。龙潭2#支洞、龙潭3#支洞已开挖支护完成顺利进入主洞施工;截至目前,主洞开挖支护完成3732m,占主洞总工程7,353.4m的50.75%。二是滇中引水二期启动征地。滇中引水二期工程已全面完成前期工作,目前永久、临时用地报批正在进行,出台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目前已开始征地红线放线工作,计划11月底前完成二期工程征地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地区经济股、基础设施发展股、产业发展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股、价格收费管理股、能源股、粮食物资执法督查和规划发展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国防动员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价格认证中心

2.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2,523,271.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45,283.02元,占总收入的96.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77,988元,占总收入的3.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54,294.88元,增长21.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69,769.06元,增长71.65%;其他收入减少2,815,474.18元,减少88.16%。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投入的资金、人员调资及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经费比2021年度拨入资金增加,拨入的财政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2,724,482.5元。其中:基本支出6,263,929.45元,占总支出的49.23%;项目支出6,460,553.05元,占总支出的50.7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0,274.69元,增长3.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07.29元,增长0.28%;项目支出增加422,967.4元,增长7.0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增加了项目投资,及人员工资的增加变动等引起资金比上年支出使用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63,929.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54,772.37元,占基本支出的9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9,157.08元,占基本支出的6.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60,553.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62,796.98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150,000.00元;物价管理支出32,277.00元,节能环保支出920,800.00元,农林水支出4,668,1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760.57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818.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55,924.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5%与上年相比增加3,256,605.65元,增长37.0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增加了项目投资,及人员工资的增加变动等引起资金比上年支出使用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83,43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支出、商品和服务及办公设备及固定资产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5,19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67,88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92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主要用于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5.农林水(类)支出4,66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2%。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6.住房保障(类)支出279,6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8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859.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859.1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8.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859.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859.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为今年疫情放开,上级实地检查比上年增加,导致接待费支出较大。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140.84元,下降2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140.84元,下降4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元,增长4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节约开支的成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我局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驻点招商引资、易地扶贫搬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督导、粮食清仓查库、能源及项目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157.08元,比上年减少274,020.1元,下降40.1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费用比去年节约开支,导致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同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4,101,646.40元,其中,流动资产685,802.00元,固定资产2,903,089.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6,171.00元,其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396,583.8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1,375.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59.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59.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46801111


附件【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2023101309513770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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