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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313015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9日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300000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五)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第二部分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5-1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预算05-2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预算12表)

十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预算13表)

十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预算14表)

二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预算15表)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6表)

二十二、部门基础数据表(预算17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预算18表)

二十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一(预算19表)

二十五、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二(预算20表)

第三部分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和省、州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7.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草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8.将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万松山国有林场、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县营林工作站等县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林草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设10个下属事业单位,即: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武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武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武定县中德合作造林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武定县退耕还林办公室、武定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武定县林木林权流转管理站、武定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办公室等;设10个内设机构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10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草原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与科技产业股、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规划财务股等。

(三)重点工作概述

县林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县委“1234”战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苦干实干,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绩斐然。2022年防火期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各项防控指标均控制在州政府下达的范围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连续十六年被州政府考核为“优秀”等次。

2.林长制以“制”促“治”工作格局正逐步显现。全面推行林长制,已初步建成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并建立县乡两级督察体系。县级总林长发布第一号总林长令,并示范带头开展巡林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县级总督察、副总督察、县级林长以深入责任区开展督察和巡林为抓手,督促乡镇抓实林长制,及时发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明显。全县共完成营造林11.99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退耕还林《育林二十载 绿荫掩罗婺》典型材料代表楚雄州推荐到省林草局作为典型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募集捐款,并完成尖山铺、北塔山、狮子山3个点义务植树基地造林。落实2622名天保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管护森林315.68万亩,生态护林员巡护APP上线率排在全省前列。通过“一卡通”兑付2022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补偿金1948.43万元。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创建省级森林乡村17个,全县省级森林乡村达41个。

4.资源保护不断加强。违法图斑整改销号有序推进。盗伐、滥伐等毁林专项整治有序推进,湿地、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加强,严格实施用地拨交制度,林地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5.林草产业快速发展。通过加强核桃、板栗经营管理,加强核桃初深加工机械一体化建设,打造科技示范样榜,积极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加强品牌创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等措施,实现林草产业社会总产值19.4亿元,同比增长20%,农民人均从林业中获得的收入达5600元。

6.生态脱贫成果持续得到巩固和拓展。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扛牢压实责任,统筹推动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继续倾斜脱贫户实施生态护林员、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让脱贫户在实施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稳定增加收入。

7.经济稳增长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8.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保密等工作责任,进一步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切实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抓好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2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2.8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246.6万元对比增加276.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林草综合业务经费、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专项经费及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等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2.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22.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246.6万元对比增加276.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林草综合业务经费、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专项经费及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等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22.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2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14万元,与上年1179.85万元相比增加33.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309.68万元,与上年66.75万元对比增加242.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林草综合业务经费、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专项经费及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等项目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22.82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9.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职工的统筹外工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10.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7.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2130201行政运行645.3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7.8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专项经费支出;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支出;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57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和商品林受灾保险林木及时获赔及灾后造林恢复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56.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349.5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2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14万元,项目支出309.6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782.45万元(基本支出782.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7.42万元,津贴补贴支出94.74万元,奖金45.59万元,绩效工资193.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7万元,住房公积金56.4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74.76万元(基本支出85.64万元,项目支出289.12万元),其中,办公费89.23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2.63万元,差旅费38.54万元,维修(护)费46.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9.12万元,劳务费108.8万元,委托业务费12.4万元,工会经费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5.62万元(基本支出345.05万元,项目支出20.57万元),其中,退休费59.89万元,生活补助285.16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0.5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7.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12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12万元,较上年35.4万元增加1.72万元,增长4.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12万元,较上年9.4万元减少0.28万元,下降2.9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8次,共计接待182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控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7.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较上年26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7.6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用上级专项资金新购置一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故增加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一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9.12万元较上年9.4万元减少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较上年26万元增加2万元。

(五)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1213.14万元。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1179.8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3.29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标准提高。

我县大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

(六)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309.68万元。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66.7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42.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林草综合业务经费、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专项经费及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等项目资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因我县可用财力有限,年初无财力安排重点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专项补助,故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待年终根据上级专项补助和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再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64万元,与上年94.37万元对比减少8.7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其中:办公费6.59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2.63万元,差旅费8.56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9.12万元,工会经费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267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8.71万元,固定资产1682.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0.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6.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单位2023年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预算。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附: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预算表1-20)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300111


附件【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311071224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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