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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1027110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7日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3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相处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开展有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辖区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开展全县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返贫风险动态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6.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审计机关企事业单位、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和东西部地区对口帮扶武定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7.统筹行业部门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

8.做好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制。及时成立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样板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按照“11134188”工作思路,强力推进“十八项巩固拓展衔接工程”,做好“八项衔接”,确保工作、政策、机构、队伍等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排查风险。及时制定《武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边遍访、边排查、边监测、边帮扶”活动的通知》,建立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网络,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测体系。通过系统数据日常监测、数据比对、统计分析、督查检查对监测质量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重点地区因灾、因病等特殊情况有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早发现、早帮扶、早化解,有效防止重点地区农村低收入人口规模性返贫致贫,实现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

3.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精准帮扶。建立并实施精准防贫保险机制,为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其他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提供精准防贫保险保障。建立并实施扶贫关爱基金救助机制,为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其他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提供关爱基金救助。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切实兜准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4.加大管理力度,确保资产效益。2019年5月15日全县启动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工作,同年年底110个贫困行政村113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面完工,投入使用。2021年先后5次召开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及业务培训会议,对全县的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公告公示、资产移交、系统录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目前,扶贫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扶贫项目资产数据信息已录入系统。2013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的724521.93万元扶贫资金,通过实施项目共形成扶贫资产371756.941万元,占投入资金总量的51.31%,其中经营性资产20586.013万元,占比10.26%;公益性资产225646.873万元,占比75.77%;到户类资产125524.055万元,占比13.97%。

5.坚持规划引领,抓实项目建设。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目标,抓实规划工作和项目库建设。科学编制全县“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高质量编制完善“一县一业”发展规划,统筹好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型村庄规划,确定“十四五”期间乡村层面分批次有序实现“五个振兴”的战略目标。

6.坚持多措并举,实现立体帮扶。一是持续强化沪滇协作工作。下发了《2021年沪滇协作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2021年沪滇协作考核责任分解方案》,对全年工作定任务、定目标、定措施、定时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二是消费帮扶扎实开展,加强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深入实施消费帮扶行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助力“武品入沪”、“武品入深”。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武定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本级

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综合股、计划财务和人事股、行业扶贫和项目管理股、产业金融股、扶贫安居股、社会外资和革命老区股、统计监测和督查考评股、劳务输出股、规划设计室、扶贫融资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19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6.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20年(2357.53万元)对比:增加了1839.01万元,增加了78%。增加的原因是:一是人员零星增资;二是上级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频繁,相关费用开支增加;三是为巩固拓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户主导产业发展,增加了到户小额信贷奖补贴息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19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82万元,占总支出的11.93%;项目支出3690.61万元,占总支出的88.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3010.05万元对比:增加了1180.38,增加了39.21%。增加的原因是:一是人员零星增资;二是上级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频繁,相关费用开支增加;三是为巩固拓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户主导产业发展,增加了到户小额信贷奖补贴息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9.82万元。与2020年(575.59万元)对比减少了75.77万元,减少了13.16%主要原因是:一是开展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经费;二是公务员退休1人,年终财政追减。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90.61万元。与2020年(2434.45万元)对比增加了1256.16万元,增加了51.6%。增加的原因是:二是上级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频繁;二是为巩固拓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户主导产业发展,增加了到户小额信贷奖补贴息资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万元,保障部门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促进会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老促会工作人员下乡调研、检查督促实施项目出差补助、省州老促会调研接待费及老促会组织开展红色文化活动经费。保障部门临聘人员补助及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脱贫攻坚期间加强工作人员力量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各项保险(劳务费)及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得办公费、下乡差旅费和业务工作会议等支出。二是一般行政管理实务支出15.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以及州委组织部选派干部生活补助。三是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472.2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支出。四是其他扶贫支出177.4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支出及相关的项目管理费支出。五是其他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7.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1%。与2020年(2978.86万元)对比:增加了1178.48万元,增加了39.56%,增加的原因是:一是人员零星增资;二是上级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频繁,相关费用开支增加;三是为巩固拓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户主导产业发展,增加了到户小额信贷奖补贴息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是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是用于缴纳政策规定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405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专项业务费等)、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培训、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改革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7万元,支出决算为6.53万元,完成预算的9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的98.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展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2.36万元,下降65.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万元,比2020年下降8.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0年相比减少4.11万元,下降64.8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照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要求,开展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占61.26%;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占38.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1年开展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以及各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管理任务相关正常接待发生的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7万元,与2020年(42.29万元)对比增加了6.1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为巩固拓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脱贫户返贫,上级对各项项目评审、检查、验收和绩效考以及各类工作的督促检查频繁,相关费用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室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武定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559.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9.97万元,固定资产16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4.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6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59.47

389.97

169.5

12.85

73.58

0

83.07

0

0

0

0

 

 

 

 

填报说明: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32801111


附件【武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2022101303100237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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