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好制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制定的各项规章。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3.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和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4.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依据国家和省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6.加强林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确保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7.加大对江河源头的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源头生态环境。
8.完成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为认真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一、科学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狠抓万松山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成立了由县林草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和林场场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长及林场职工为成员的国有林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制定了《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宣传25次,发放宣传单1500份,宣传标语30条,组建专业扑火队一支12人。 二、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坡坏行为。 三、做好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做好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中:事业单位1个。机构设置为副科级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行政隶属县林草局管理,其中:
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设3个内设机构为:1、办公室(含林政执法、森林防火、项目管理等)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林草局;2、环州荞山国有林区管护所;3、猫街新村水库国有林区管护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本单位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2021年度收入合计7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21年初结转结余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新增1人,故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2021年度支出合计8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新增1人,故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新增1人,故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新增1人,故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0%。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3.农林水(类)支出5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1%。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事业机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没有大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33万元,增长8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3万元,增长82.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防火检查等工作任务加重,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车辆编制。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用于防火检查等工作任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为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资产总额6.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1万元,固定资产1.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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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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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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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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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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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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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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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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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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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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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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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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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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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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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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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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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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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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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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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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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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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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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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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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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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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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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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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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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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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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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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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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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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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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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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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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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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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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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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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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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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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2021年无部门政府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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