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1716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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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政府工作组成部门,是政府管理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参谋助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扣主线,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着力强化学习宣传培训,提高民族宗教“三支队伍”综合能力。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措施进一步深化落实。二是着力强化项目建设,助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强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民宗系统项目工作,争取民族宗教系统项目资金1541.7万元。三是着力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及时召开狮山镇打造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围绕创建指标抓实点的打造,观看创建工作视频,做好痕迹档案规范,听取专题汇报。组织申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4个。四是着力深化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服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十进”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着力强化研判调处,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及时做好形势研判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形势研判会议。及时掌握重要节日、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尤其是庆祝建党100周年、国庆、COP15及州级省级党代会期间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新冠肺炎防控、来信来访及安保维稳情况,做好影响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隐患排查及存在问题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民族经济发展股、宗教事务管理股、城市民族宗教及政策法规监督管理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5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收入456.37万元与上年554.68万元对比减少了98.31万元,下降17.7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上级部门拨入项目经费补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67万元,占总支出的53.67%;项目支出205.13万元,占总支出的46.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663.43万元对比减少220.63万元,下降33.26%,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为确保“三保”支出,压减了项目支出;二是上级专款在去年的基础上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67万元。与上年对比245.72万元对比减少8.05万元,减少3.2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
2020年、2021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对比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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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数
|
上年支出数
|
增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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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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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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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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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1.80
|
11998.95
|
325.89%
|
水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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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00
|
1116.00
|
-402.00
|
-36.02%
|
电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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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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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8.00
|
1071
|
19.09%
|
邮电费
|
2670.02
|
10047.60
|
-7377.58
|
-73.43%
|
差旅费
|
34195.00
|
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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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5.00
|
36.78%
|
维修(护)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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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费
|
|
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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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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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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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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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5236.23
|
1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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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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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78%
|
工会经费
|
16264.88
|
15955.22
|
309.66
|
1.94%
|
其他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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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00.00
|
8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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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
0.6%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
─
|
合 计
|
164239.88
|
145645.62
|
18594.26
|
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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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三公经费”中单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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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13万元。与上年417.71万元对比减少212.58万元,下降50.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剔除非必要项目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项目支出明显下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它民族事务支出32.14万元,主要是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方面项目支出;
2.宗教事务支出89.73万元,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创建经费;
3.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0万元,主要是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支出。
4.民贸民品贷款贴息33.26万元,主要是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663.43对比减少220.63万元,下降33.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剔除非必要项目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4%。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保险费用;
4.农林水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9%。主要用于示范创建项目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主要用于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
6.住房保障(类)支出1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的285.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的1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的7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示范创建工作接待任务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车龄长老化,修理费维护费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14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67万元总体减少0.53万元,下降6.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3.51万元比2020年支出决算数5.61万元减少2.1万元,下降37.43%;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3.63万元比2020年支出决算数2.06万元增加1.57万元,增加76.21%。分项对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万元,公务接待比上年增加1.57万元,增减相底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总体比2020年减少0.53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1万元,占49.16%;公务接待费支出3.63万元,占50.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调研、乡村振兴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工作、招商引资工作、民族宗教工作、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培训及民宗系统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5万元,与上年16.71万元对比增加了3.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88.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99万元,固定资产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比上年增加4.2万元,固定资产比上年减少3.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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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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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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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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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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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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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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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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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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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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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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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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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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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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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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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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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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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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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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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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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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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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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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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8.99
|
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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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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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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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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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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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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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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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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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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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71601111
上一条:武定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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