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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1026033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3401000

 

 

第一部分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秩序的职责。

2.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3.组织开展省政府机关疏散地域规划建设;做好省政府机关疏散基地建设,有序接收安置疏散人员,协助提供生活、工作保障。

4.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乡镇的报批。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

7.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承担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县乡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9.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

10.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11.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

12.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抓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抓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创卫硬件短板。建设类项目有序推进。强力攻坚克难,推进项目实施城市体检评估,加快城市更新规范行业管理,提升监管水平。清理整治烂尾,合力遏制违建开展人防宣传,加强工程管理党建引领促进,抓实学习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即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18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供排水燃气管理股、消防股、城建股、房管及物业管理股、住保及公共维修资金管理股、村镇股、招投标股、建管股、人防工程股、人防信息股、执法监督股、供排水管理站、质监站、安监站、融资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1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12.7万元,占总收入的69.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644.38万元,占总收入的30.48%。与上年对比减少6523.91万元,减少原因2020年争取专项债资金14000万元,实施狮山大道立体停车场项目和二水厂改造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41万元,占总支出的4.6%;项目支出11682.89万元,占总支出的9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094.65万元减少原因2020年争取专项债资金14000万元,实施狮山大道立体停车场项目和二水厂改造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住建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8.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政策性增资。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82.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29.64万元,减少的原因2020年争取专项债资金14000万元,实施狮山大道立体停车场项目和二水厂改造项目,2021年仅申请到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2021年主要做了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自来水厂改造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9%。与上年对比减少5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公共预算拨款,增加存量资金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4.节能环保(类)支出8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106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8%。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创卫经费、公厕等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48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行政村公厕建设项目工作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行政村公厕建设工作;

8.住房保障(类)支出12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6%。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

9.其它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6%。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预算的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的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未支付小车修理费,公车运行费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3.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公务用车使用量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2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住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创卫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2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支出降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6264.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67.42万元,固定资产2215.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31147.33万元在建工程23434.2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03.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6264.17

19467.42

2215.13

1952.28

19.51

 

243.49

 

23434.29

 

31147.3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资产为市政基础设施。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3401111


附件【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202210141046191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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