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3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武定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负责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对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户外广告、标志标牌、夜景灯光、临街亭棚、停车场点、门面装饰、道路占用、道路开挖、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便民设摊、设点、设流动车及废品收购等实施市容许可审批;违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
2.武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全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环卫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解决和处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负责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和垃圾处理运营监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武定县城市园林绿化队: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负责公共场地、广场绿化及行道树、花坛、古树名木的养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大力提升县城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定岗位、定目标、定责任、定标准,确保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员到岗、管理到点、责任到位。对主要道路每天湿式清扫2次、洒水降尘2次,并对路面和人行道进行定期高压冲洗,保证路面干净整洁。
2.加强城区市容市貌管理。联合公安、交警、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狮山镇等14家职能部门对城区违规私搭乱建进行拆除,对县城范围内占道经营、停车泊位、落地广告牌、乱贴乱发小广告、乱挂布标等进行多次集中整治清理,集中清理城区所有街道除门头以外的户外广告牌400余起,共规范超店经营500余起,占道经营水果车辆65辆次,乱扯乱挂230余处,对占道经营的个体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0余份,督促临街店面装修按要求设置围挡14起,扣缴占道载体流动摊点61起,取缔违规占道经营乱摆摊点行为,拆除儿童游乐设施1个,清理各类垃圾近5吨。
3.规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修订完善建筑垃圾准运和处置核准制度,制定《武定县渣土车商砼车运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督促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密闭或全覆盖运输。采取错时执法、重点盯靠等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和建筑工地出入口日常巡查,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乱倾乱倒、泄露遗撒、带泥上路等违法案件20起。
4.市政设施安装维护到位。一是采用招商引资合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方在城区内投资150万元安装三分类果皮箱600只,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补齐环卫设施部分短板。二是维修狮山大道民族广场、西北片区、狮山大道、元武路、复兴街等路灯,拆除复兴街腐蚀老旧路灯,更换城市道路窨井盖,组织清洗城市道路路牌、垃圾分类亭棚、分类果皮箱。
5.绿化监管督促到位。依托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卫生监督员巡查,时时了解行道树和绿化树木生长情况,按周进行巡查绿地保洁和病虫害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监督记录。督促北控公司对城区绿化树、绿地进行病虫害防治两次、旱季浇水、适时修剪整形绿化乔木和花灌,补植灌木84棵。实施裸露黄土全消除行动,安装城区范围内行道树树池格栅4500个,补种草籽5000余平方米。
6.直管公厕免费开放。我局直管公共厕所33座,均做到“三有三无”和“四净三无两通一明”的建设标准,全天候专人管理,免费对外开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行政执法股、办公室、财务室、绿化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9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4人,协管员1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89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83万元,占总收入的59.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64.53万元,占总收入的40.34%。与上年收入2580.35万元对比减少684.9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资金减少,2021年中小企业欠款清偿达到90%,财政没有追加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01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69万元,占总支出的24.98%;项目支出1509.57万元,占总支出的75.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2525.75万元对比减少513.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资金减少,2021年中小企业欠款清偿达到90%,财政没有追加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2.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021年减少1人,其中:退休2人,调入1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5.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9.57万元。项目开展情况:1.北控公司运维服务费952.43万元;2.县城垃圾处理费214.07万元;3.县城公厕运维服务费30万元;4.七个爱国卫生专项经费125.96万元;5.城区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及处理费64.97万元;6.县城路灯运维服务费70.95万元;7.自收自支人员工作经费26.45万元。与上年1968.18万元对比减少458.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及垃圾处理费项目资金减少,2021年中小企业欠款清偿达到95%,财政没有追加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及垃圾处理费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8.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05%。与上年对比增加196.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垃圾处理费项目资金和爱卫专项运动项目资金结转到2021年继续开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主要用于财政对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费78.88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60万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4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2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7.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61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105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9%。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支出424.8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627.92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9万元,支出决算为9.22万元,完成预算的8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完成预算的84.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批次及人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22万元,下降1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4万元,下降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53.7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批次及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7万元,占97.29%;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占2.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开展城管执法巡逻、脱贫攻坚下乡、爱卫专项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路灯建设、城市保洁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4117.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38万元,固定资产762.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8万元,其他资产3291.4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2.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07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99.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91.40平方米,账面原值9.8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2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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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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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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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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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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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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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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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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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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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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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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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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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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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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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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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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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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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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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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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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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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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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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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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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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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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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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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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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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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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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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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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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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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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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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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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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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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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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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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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3301111
上一条:武定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下一条:武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