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1216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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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政法工作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形成工作合力的指挥枢纽。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武定、法治武定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协调指导督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11.完成县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积极汇报请示,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2020年,全县政法机关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工作21次(县委全会汇报1次,县委常委会汇报15次,县政府常务会汇报5次),召开县委政法委全会5次,分析研判全县重大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近期工作重点。二是始终把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政法各部门、各乡镇党委和县委平安武定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努力使综治维稳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严格督查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政法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同时为减少乡镇和部门的负担,整合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命案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检查3次,及时掌握全县政法各项工作的动态,压实了工作责任,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要求责任单位做到问题整改销号清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四是严格审核把关,加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一票否决”权在评先评优、资格评选、干部考察中的运用力度。五是激励先进,进行通报表彰。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下发2019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文件,对2019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23个先进集体和82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树立底线思维,全力守护国家政治安全。一是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新动向,严防借疫情炒作政治化倾向,防止借新冠肺炎疫情煽动要求国家赔偿、社会悲情、制造社会仇恨等新动向;二是全力抓好敏感时段维稳工作;三是加强重点防控和社会面管控;四是抓好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摸排化解;五是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六是加大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和涉稳风险监测预警。
3.强化社会治理,不断夯实平安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秩序维护和社会面防控工作;二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三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信访事项办理;四是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不断降低命案发案率;五是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六是发挥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优势,推动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七是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4.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4次,研究部署我县黑恶专案复盘、线索分类办理、深挖根治大会战等重点工作;二是加快线索清零进度;三是开展深挖根治大会战;四是加强“三书一函”跟踪问效;五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知识讲座;六是举办以“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善美武定”为主题的扫黑除恶书画摄影作品展。
5.培树忠诚意识,打造过硬政法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积极开展“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2020年,我县受到州级以上表彰表扬的先进集体16个次,先进个人65人次。县委政法委被省委政法委和省人社厅评选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狮山派出所被省公安厅评选为我州两个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先进单位之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20年度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2020年度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54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33万元,占总收入的98.98%;其他收入5.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2%。与上年对比:2020年总收入542.86万元,比2019年总收入598.30万元减少55.44万元,下降9.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97万元,下降6.76%;其他收入减少16.47万元,下降74.8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2.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县搬迁安置办拨入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22万元,而2020年的其他收入只是账务调整后的党代表活动经费5.5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55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13万元,占总支出的72.32%;项目支出154.32万元,占总支出的27.68%。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557.45万元,比2019年支出630.63万元减少73.18万元,下降11.6%;2020年基本支出403.13万元,比2019年基本支出439.82万元减少36.69万元,下降8.34%;2020年项目支出154.32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190.81万元减少36.49万元,下降19.12%。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精打细算,在上年基础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3.13万元,比2019年基本支出439.82万元减少36.69万元,下降8.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基本支出有所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9.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3%。
2019年、2020年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对比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数
|
上年支出数
|
增减数
|
增减%
|
办公费
|
53,076.88
|
60,678.95
|
-7,602.07
|
-12.53%
|
手续费
|
|
20.00
|
-20.00
|
-100%
|
水 费
|
3,500.00
|
3,370.00
|
130.00
|
3.86%
|
电 费
|
3,500.00
|
640.05
|
2,859.95
|
446.83%
|
邮电费
|
5,015.00
|
3,209.40
|
1,805.60
|
56.26%
|
差旅费
|
20,356.00
|
45,525.00
|
-25,169.00
|
-55.29%
|
劳务费
|
2,250.12
|
64,929.21
|
-62,679.09
|
-96.53%
|
工会经费
|
57,023.56
|
63,527.84
|
-6,504.28
|
-10.24%
|
其他交通费用
|
142,550.00
|
161,858.05
|
-19,308.05
|
-11.93%
|
合 计
|
287,271.56
|
403,758.50
|
-116,486.94
|
-28.85%
|
备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三公经费”中单独说明。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32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190.81万元减少36.49万元,下降19.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剔除非必要项目,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项目支出有所下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见义勇为奖励资金1.86万元;
2.社会安全等工作经费9.81万元;
3.政法专项经费16.51万元;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66万元;
5.综治维稳专项经费38万元;
6.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经费20万元;
7.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2.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9年的610.77万元减少58.25万元,下降9.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剔除非必要项目,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按照部门职责履行特定的专项业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工会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298.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0.79万元、项目支出114.18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5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2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3.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17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完成预算的14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预算的1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4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新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重点地区治理等工作任务,上级指导督促工作次数多,下乡次数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27万元,增长1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8万元,增长71.6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新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重点地区治理等工作任务,上级指导督促工作次数多,下乡次数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万元,占68.39%;公务接待费支出2.82万元,占31.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重点地区治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政法综治维稳等工作接待上级和各乡镇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9万元,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44.96万元减少14.17万元,下降31.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目标要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工会费、邮电费、车辆运维、公务接待、差旅费、车改补贴、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61.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1万元,固定资产143.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2019年度的120.21增加41.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1项,账面原值8.96万元。
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61.50
|
17.51
|
143.99
|
|
51.66
|
|
92.33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2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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