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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022018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武定县公安局和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属的负责武定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的职能,通过这些职能的发挥,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工作。

1)执法规范化工作。2020年,武定县共立案127件,其中交通肇事案件31件,醉酒驾驶案件96件,案件全部侦破,破案率100%。

2)事故案件办理工作。2020年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64起,同比上升10.96%;造成死亡15人,同比上升50%、受伤375人,同比上升33.9%,直接经济损失77.45万元,同比下降58.6%。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我单位会同交通局、安监局,各乡镇派出所联合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期间排查出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25处,道路安全隐患8处,提出事故多发的原因及整治意见按要求上报了县政府和县安监局等部门。

2.秩序巡逻管控工作

1)秩序整治工作。2020年,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夜查统一行动,对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0年共开展了60余次夜查统一行动;多频率开展流动执法,各中队组成执法小分队,到辖区车流量大的路段进行违法现场查处,2020年共进行违法现场查处300余次;并成立一支执法小分队,每晚21时至次日凌晨对城区飙车、响管摩托等典型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加强巡逻管控,加大打击处理交通违法力度,有效的预防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2020年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64122起,其中:无证驾驶480起,饮酒驾驶152起,醉驾87件,飙车响管 72件,拘留27人;扣证180本,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12本。

3.车驾管业务。严把驾驶员考试、发证关,机动车检验、登记关。

2020年全县共办理新增车辆注册登记4675辆,转移登记782辆,变更267辆,注销1318辆,转入登记77辆,档案更正13辆,检验车辆18978辆,其他车辆信息5126辆。共办理小型汽车初次申领9607人,转入登记1265人,换领驾驶证9649本,满分学习20场次,注销驾驶证59人,转出登记58人,审验驾驶证1699人,摩托车初次申领1324人,摩托车增驾699人。

4、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20年我大队深入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 “五进”活动,2020年共开展40余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67人,主要是交通管理协管员。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20年度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2020年度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06.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4.22万元,占总收入的99.8%;其他收入2万元,占总收入的0.2%。与上年减少41.25万元,减少3.9%;主要原因2020年上级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1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92万元,占总支出的75.86%;项目支出268.3万元,占总支出的24.14%;与上年对比增长83.77万元,增长8.15%;主要原因是新招录辅警、购买辅警医疗保险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办案成本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2.92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升48.4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交通协管员保险等经费用支出加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6.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交通协管员工资福利待遇等公用经费38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3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升35.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交通事故鉴定费增加和更换三辆执法执勤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1.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83.7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辅警工资、购买辅警医疗保险和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办案成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1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4%。

1)行政运行743.31万元;

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8.97万元;

3)信息化建设10.5万元;

4)执法办案248.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行政人员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人员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医保;

4.住房保障(类)支出2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67.7万元,完成预算的50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49万元,完成预算的55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80.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等工作任务重,我单位报废执法执勤车三辆,新购执法执勤车三辆;车辆老化,车辆购置费及运行维护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长28.36万元,增长72.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31万元,增长7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4.5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等工作任务重,我单位报废执法执勤车三辆,新购执法执勤车三辆;车辆老化,车辆购置费及运行维护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49万元,占98.21%;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占1.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9.67万元,购置车辆3辆。执法执勤业务用车老化,申请财政部门报废后按规定更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9.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管理协管员购买医疗保险和交通事故鉴定委托业务费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基本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848.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92万元,固定资产767.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68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3.9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48.72

78.92 

767.92 

231.42 

144.51 

0  

390.11 

0  

0 

1.8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401111


附件【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2021101405064336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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